海南:提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记者昨天从省人社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自2012年10月起,我省新农保基础养老标准由每月70元提高至每月85元。提标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和市、县财政分担。其中,省财政和海口市、三亚市财政按4:6的比例分担,省财政和其他市、县财政按6:4的比例分担。

  新农保待遇调整工作是我省省委、省政府2012年为民办实事十大事项之一,省直相关部门和各市县都高度重视,确保省委、省政府这一重要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今年年初,省级财政已经足额预算安排省财政承担资金。目前,各市县也正在向当地政府申请落实资金,确保今年10月份前资金落实到位,从10月份起,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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