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召开的西安市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会议原则通过《关于西安市调整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标准的意见》。新标准不仅将70岁到79岁老人纳入补贴范围,而且也将原来的补贴标准上调。
新调整的西安市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标准从2012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70岁至7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生活保健补贴;80岁至8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补贴;90岁至9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补贴;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60元补贴。
会议强调,相关部门要站在保民生、促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政策,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确保发放及时有序,真正把这一惠及群众的实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