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21号文件出台以来,黄冈市老龄办认真落实全省老龄办主任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召开座谈会、下基层调研、市政府发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精心起草《中共黄冈市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稿。
4月19日上午,黄冈市政府在政府附四楼会议室召开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同意提请市委常委会讨论研究。
6月19日上午,黄冈市委召开第19次市委常委会议研究老龄工作。市委常委、市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会上听取了市老龄委副主任、市民政局局长白家松《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汇报。刘善桥书记强调指出:目前黄冈市已处于入人口老龄化高峰的“银发社会”,老龄问题非常严峻,关心老年人是非常时期的非常明智之举,同意以市委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确保文件的贯彻落实。
6月20日,黄冈市委正式出台《中共黄冈市市委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黄发[2012]3号)文件。
该文件的出台,是黄冈市老龄发展史上的第一次,解决当前老龄工作存在的社会养老、为老服务政策支撑、机构人员、经费投入、高龄补贴等突出问题。我们将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造福全市百万老人。它必将推动黄冈市老龄事业蓬勃发展,必将更好的促进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来源:黄冈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