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宝鸡市老年人口比重不断上升,在全市374万总人口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45.9万人,占总人口的12.5%;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30.9万人,占7.99%。目前这些老年人绝大部分在家中养老,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很大,尤其是空巢、高龄、失能老人的特殊服务需求更为迫切。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是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一个途径。
渭滨区是宝鸡市三大城区之一,地处市区中心,辖五镇一乡五个街道办事处,总面积923平方公里,总人口37万多。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6万多人,占总人口的14.4%。2010春节过后,渭滨区即着手筹备建立全市首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经过几个月的紧张筹备,于6月初已正式挂牌成立。最近,笔者就渭滨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后运行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
(一)
在区委、区政府重视和关怀下,宝鸡市渭滨区近年来先后建成了姜炎、南苑等5家民营老年公寓并投入使用。从2009年起,区上投入1100万元,在已撤并的原益门中学院内修建一座设施齐全,标准较高的中心敬老院,目前中心敬老院一期工程两栋大楼已建成,可安置床位300张,二期工程计划投入600—700万元,修建厨房、餐厅、健身房、文化阅览室等配套建筑及设施,预计2011年5月1日即可正式投入使用。
近年来,渭滨区委、区政府按照国务院“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方针,积极贯彻并全面落实国办发〔2006〕6号《关于加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和国家老龄办等10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并在开展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区情实际,制订了较为可行,又便于操作的《渭滨区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事业的实施意见》和《渭滨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等文件,有效地推动了全区居家养老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的快速发展。在此基础上,区委、区政府遵循中央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出的“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指导思想,确定了区上的居家养老服务“两结合”方针,即“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还进一步确定了区政府为老年人购买服务,保障了高龄、空巢、特困、残疾等老年人的日常生活。
为了使居家养老服务有人抓,有人管,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区政府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民政局局长、老龄办主任任副组长,区法院、财政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劳局、文旅局、卫生局、老龄办及金陵街道办等五个办事处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老龄办。
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渭滨区的具体做法是:
一、制定计划,分步实施。宝鸡市渭滨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立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组织筹备阶段,在进行调查论证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区情实际,制定出实施方案,确定享受无偿服务老年人初步名单;第二阶段,实施组建阶段,成立“爱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制定服务中心考核办法,签订委托服务协议,落实街道办、社区评估工作人员,发放“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评估表”,招聘服务人员并进行业务培训;第三阶段,审核和审批阶段:社区和街道办事处对个人申请评估表进行审查、公示和上报,老龄办核对、审批,建档后委托给服务中心。这些程序完成后,爱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正式启动,开展服务。
二、成立机构,明确职责。①渭滨区成立了“爱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对区内符合条件的高龄、独居、孤寡、特困、残疾、空巢老年人提供服务。在规定时限内的提供无偿服务,服务费由政府补贴;在规定时限外,对有条件的老年人根据需求提供低偿服务。②各街道办事处成立居家养老服务指导评估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街道办分管副主任、老龄专干、民政专干、老龄协管员和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服务对象情况调查和服务时间的审核,服务类别的评估界定、公示及上报各类为老服务资料等事项。③各社区成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站长由社区主任担任,成员由分管副主任、老年协会负责人等组成。主要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排查摸底,服务类别的初审和为老服务资料统计上报等工作。
三、审定对象,制定标准。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对象基本条件是:户籍在渭滨区辖区内,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并在本辖区居住满一年以上,分五个类别给予相应的服务和补助:一类服务对象是民政局在册救济的“三无”老人(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一至四级伤残军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70周岁以上),百岁长者,每位老人月补助服务时间为60个小时;二类服务对象是独居高龄(70周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独居老年人,生活特别困难、与残疾子女共同生活的老年人,且常年享受低保的老年人,每位老人月补助服务时间为40个小时;三类服务对象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00元以内,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的老年人,子女常年在外地工作,独居高龄(70周岁以上),生活特别困难的老年人,每位老人月补助服务时间为20个小时;四类服务对象是在1990年以前退休,虽有一定经济来源,但子女在本市无工作,独居高龄(70周岁以上)生活困难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每位老人月补助服务时间为12个小时;五类服务对象是空巢、独居高龄(70周岁以上),子女在本市工作,月收入在1200元以下,但没有时间回家照顾老人,每位老人月补助服务时间为6个小时。以上各类补助服务时间按月结算,不累计,不折现,过期不再使用。无偿服务费由政府按每小时8元的标准付给养老服务中心。超出规定服务时间的,由服务中心向被服务人员按每小时8元的标准另行收取服务费。节假日期间原则上由子女照看老人,特殊情况需护理员继续照看老人的,服务费由被服务对象承担。居家养老服务实行每年审核一次,严格把好出口和入口关,确保服务对象能进能出动态管理。
四、确定项目,全面服务。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根据被服务老人的需要,确定了四个方面的服务。1、生活料理服务:包括做饭、送餐、沐浴、理发、购物等。2、日常家政服务:包括拆洗衣被、清洁卫生、消毒防疫、搬家、水电安装、家电维修等。3、康复保健服务:包括陪护病人、保健咨询、陪护外出、身体检查、康复医疗及护理等。4、心理健康服务,包括心理咨询、陪伴聊天、陪伴娱乐、陪读书报,心理慰藉等。服务人员陪老年人在外活动时,所产生的费用由被服务方承担(车费、洗理费、修理费等)。
五、上门服务,规范管理。凡已批准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每月发给养老服务卡一张。按照预约由护理员上门服务,从进门开始计算时间,每上门一次不得少于两小时(不足两小时的按两小时计算)。养老服务中心建立为老服务“一表一卡一台账”,工作人员服务结束后,认真填写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情况,由双方签字确认。服务卡上的补助时间用完后,由服务人员收回,中心汇总结算。
六、财政支持,经费保障。为保障养老服务工作长期稳定开展,区财政每年拨付100万元养老专项资金,用于居家养老服务。渭滨区养老服务中心成立时,区财政一次性划拨了5万元开办经费,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同时还按照中心承担的老年人服务人数,按每年每个服务对象150元的标准拨给养老中心18万元。从2007年至今,区财政投入近700万元,对全区25个板块型社区建成了13个供老年人健身娱乐的活动中心。对区属104个行政村,投资100多万元,在30%的村里建成了老年活动室。对尚无老年活动室的社区和行政村,区上决定在五年内全部建立老年活动室。为了保证有足够的专业人员搞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区政府还给区老龄办在现有人员基础上,增加两名公益性岗位,给各街道办各配备一名公益性岗位,经费由区财政支付。
(二)
渭滨区“爱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共有8名管理人员(管理员),负责对全区200名护理员的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中心对每个管理人员都细化了工作任务,量化了指标。桥南办事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管理员管理着34名护理员,负责为本辖区191名老人上门服务,涉及13个社区。管理员的主要任务是上门了解护理员的服务情况,听取老人们对护理员服务工作的评价及反映,考核护理员的服务时限、质量等。姜谭路街道办事处的管理员管理着13名护理员,为87名老人上门服务,经二路街道办事处的管理员,管理着19名护理员,为107名老人入户服务。这些管理员所管理的护理员和所护理的老人数量不同,但每个护理员服务时限大致相当,管理员和护理员的待遇基本一样。200名护理员上岗前都经过厨艺、营养、健康、卫生等方面的培训,护理员与中心签订有八款21条的协议,接受中心管理和监督。护理员上岗服务时,统一着装,统一佩戴“胸牌”。中心还与服务对象签有“服务协议书”,规定了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护理员每次下班前,都要在中心统一制发的“爱心居家养老服务记录卡”上如实填写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时间、老人满意度等内容,并由被服务对象签字。
渭滨区“爱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得到社会广泛关注,受到各界人士的高度赞扬,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据宝鸡电视台“记者跑街”栏目组反映,老人们普遍反映良好,对党和政府关心老年人,开展为老服务的举措十分感动,评价良好。经一路社区89岁的李秀英老太,属三类服务对象,护理员王西春按时去给老人做饭,她说:”小王比我儿女都好,政府真正为我们老年人着想哩”。该社区95岁高龄的耄耋老人马宝玉夫妇行动不便,已下不了楼,护理员王玖菊入户为老人做饭、洗衣、打扫卫生,马老感动得流着泪说:“感谢党和政府及社区的领导,政府为我们高龄老人安排得十分周到”。新建路社区70岁的付云老太,丈夫早年去世,唯一的女儿四年前患子宫癌病逝,她孤独一人,常觉寂寞,护理员彭怡为其上门洗衣,陪她聊天、散步,老人直夸“小彭服务真好,细心周到,我再也不感到孤独寂寞了”。姜谭路社区77岁的王俊儒与75岁的老伴属“空巢”家庭,老伴因脑梗后遗症长年卧床,护理员孔菊秀经常超时为其服务,不计报酬,王老一再赞扬:“党的政策真好,中心培养的护理员服务周到,真是我们的贴心人。”桥南办事处铁五处社区的夏老太80多岁,护理员徐芝桂帮其洗衣、买菜、打扫卫生,老人夸她“比我儿女都勤快,我晚年真幸福,赶上了党的好政策”。
(三)
坚持科学发展观,重视和解决好老年人的问题,构建和谐社会才有基础。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助老的优良传统,满足老年人社会化需求,不仅关系老年人自身,也涉及整个社会。只有把老年人的问题解决好,许多社会矛盾才能化解,家庭才会和睦,社会就会稳定。近年来,宝鸡市先后出台了《宝鸡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关于开展创建敬老模范村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事业的意见》、《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福利服务产业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使各级政府、整个社会、城乡家庭对养老事业倍受重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逐步发展,养老功能不断完善。宝鸡市渭滨区“爱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成立,对五保老人、残疾老人、高龄贫困老人,城市空巢老人,高龄特困老人的养老问题得到了有效的保障,为我市养老工作创出了一条路子。为了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围绕一个中心、出台两个文件、搭建好三个平台、抓好四级网络、力争五大突破、实现六个老有”的总体工作思路,更好地做好我市的养老服务工作,今后应着重抓好以下几点:
1、广泛宣传《老年法》。要加大对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的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并使全市老年人都能全面了解居家养老工作,选择符合自身需求的服务,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照顾,感受到社会各方的关爱与温暖。通过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宣传和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出尊老爱老的良好社会风气。要通过《老年法》的学习宣传活动,使每位老人明确自己的合法权益有那些?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倡帮老助老,为老年人做好事,逐步建立起一支为老服务自愿者队伍,并使这支队伍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要发动社会各界开展为老年人送温暖、献爱心、做好事,形成全社会广泛关注和支持养老服务社会化的良好氛围。
2、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在健全市、县、镇、街老龄组织机构网络的同时,各县区、乡镇、社区都要建立养老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宝鸡市市、县(区)和150个镇(乡)、街道办事处都建立了老龄委,还在150多个部、省、市属企业和71个机关事业单位、2115个村相继建立了老龄组织。各级政府要紧紧依靠老年组织,尽快建立起养老服务机构。各县区都可以根据各自的人力、物力、财力和当地老年人的实际,参照渭滨区的做法,加快建立养老服务机构的步伐,形成市、县、乡(镇)、村四级联动的发展养老事业“四级网络”格局。
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2002年以来,宝鸡市由财政拨出专款为全市9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政府津贴,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政府津贴。在开展养老服务工作中,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养老资金的投入力度,加快组建养老服务机构的速度,使那些高龄、失能、独居、空巢、残疾、孤寡、特困老人能尽早享受到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成果。
4、发挥民间养老服务机构作用。要鼓励多渠道、多层次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方针,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自愿出钱、出物,为老年人办实事。坚持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养老机构为补充,以政府兴办养老机构为示范,充分发挥辖区内民间养老服务机构作用,积极协调和支持民间养老机构的扩改建工程,使养老床位不断增加,满足各类老年人多方面的养老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