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点统筹发展 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作者:   来源: 陕西民政  2017-12-01

  宝鸡市总人口371.7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503万人,占总人口的135%。近年来,宝鸡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六个老有”目标,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年工作方针,逐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形成了政策经费到位、服务保障优质、发展模式多样、社会参与广泛、全市老人共享的普惠型养老服务新格局。 
 
  一、政策配套,财力保障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事业的意见》、《老年人优待办法》、《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市财政每年投入1000万元用于发展老年事业,市县两级财政每年按老年人人均3元列支老年工作经费,县区财政按老年人人均10—30元列支老年事业费,标准位于全省前列。2009年,在市老龄办的基础上,成立了市老年事业局,与市委老干局合署办公,加强了对老龄事业的统筹领导。 
 
  二、解决问题,力求突破 
  针对全市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老龄化严重的实际,我市从解决老年群体最需要、最直接、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实现了“三个突破”。一是实现老年优待突破。早在2002年,我市就在全省率先为年满9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目前,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都可以免费领取《敬老优待证》或《寿星优待证》,并享有十项优待政策,70岁以上老人的高龄补贴全部发放到位。二是实现救助困难老年群体突破。2011年,我市对包括贫困老年人在内的2639万城乡低保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56亿元。全市农村五保老人供养标准达到了4200元/人·年,集中供养率提高到55%;城市机构集中供养“三无”老人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了800元/人·月;将市区3500余名高龄、空巢、困难老人纳入居家养老服务范围,由政府购买服务。三是实现养老保障突破。2011年7月1日开始,全面实行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并轨。全市的养老保障从政策和制度层面已经实现了无缝隙全覆盖。目前,全市40多万60岁以上城乡老人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养老金,人社部已在全国推广“宝鸡模式”。 
 
  三、多元发展,构建体系 
  一是推广社会养老。坚持将惠老项目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7个、农村社区老年活动中心250个,新建和改建县区老年活动中心6个,切实打造老年人的“民心工程”。二是发展居家养老。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针对高龄、空巢、特困、独居老人的不同需求,为社区招募养老照护员532名,成立了百余支3000多名“爱心志愿者”服务队伍,制定了6—60小时政府埋单的养老送时服务标准,分别提供无偿、低偿和有偿三种服务,老人每月最高可得到价值500元的无偿服务。三是扶持机构养老。从土地划拨、规费减免、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全市已建成敬老院21所、民办老年公寓5所,新添床位4600张,老年人床位占有率达到17‰。初步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服务优质化和社会效益最大化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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