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城区社会化养老机构现状调研报告
作者:   来源: 陕西民政  2017-12-05

  随着安康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文明程度的提高,人们的生存质量大大改善,寿命也在延长。然而,伴随而来的是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快。如何更好地发挥民办养老机构在养老服务中的支撑作用,加强对养老机构建设的扶持力度,为老年人提供以人为本、更加完善的养老服务。为此,我们专门进行了调研,现就有关养老服务的现状、制约养老机构发展的瓶颈进行分析,尝试提出解决办法等报告如下: 
 
  一、 安康城区养老现状 
 
  1、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未富先老压力较大 
  汉滨区是安康市政府所在地。据不完全统计,安康全市总人口300万,60周岁以上老年人达38.5万人,汉滨区60岁以上老人已超过13万,占全市老年人口33%。而汉滨城区常住和流动人口约32万人以上,60岁以上老人约4.2万人,占总人口的13%。这些人群受历史特定条件和政策影响,呈现出“一快二困三多”的现状,一快就是老龄人口增长的速度快;二困就是老龄人口中困难老人较多;三多就是失能半失能的老人多。由此可见,安康老龄化程度已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未富先老的压力很大。 
  2、养老机构欠缺,老年人倾向居家养老方式。 
  目前,安康城区养老的主要模式有三种:一是传统的子女、后代居家赡养老人;二是到养老机构的自费代养;三是空巢老人的居家养老。 
  从目前的现状看,汉滨区通过这几年的努力,基本上达到平均每个乡镇都有一所敬老院,实现了60%以上五保老人集中供养。而汉滨城区目前能接纳入托老人的仅有印染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果园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两家,床位也仅有40张,相当于1000个老年人只拥有一张床位。郊区中,位于安康城区4公里左右的清泉老年公寓尚在建设,位于安康城区20公里的安宁老年公寓,受地理条件影响,入住者甚少。由此可见,对城区养老机构的需求明显大于农村。 
  通过调研还发现,有机构养老需求的老人主要集中在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和或因性格差异不能与子女共同入住老人这两大类。这类老人中,70%的老人倾向于居家养老,还有一部分老人即使经济条件许可,因为留恋长期居住的熟悉环境和邻居,或者担心别人议论自己的子女不孝等原因,不愿意去养老机构安度晚年。而且,即使住进养老院,老人心理上也容易产生失落感。所以,许多老年人希望能够借助于社区的帮助,不出远门,在社区养老。 
  3、“421”家庭格局来临,传统家庭养老受到挑战。 
  在调查中发现,许多家庭人口减少,而家庭人口中老年人口却在增加,一对夫妻扶养一个小孩、赡养四位老人的家庭格局相当普遍,有的甚至要抚养6个或8个老人,这就意味着家庭赡养老人的负担在加重,特别是推行独生子女政策以来出现的“4-2-1”家庭格局突出。这种负担不仅局限于经济上,还包括用于照料和护理老年人时间的支出上。因此,子女压力太大,传统的养老方式已受到挑战。 
 
  二、安康城区民办养老机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民营力量积极性虽高,但实际投入建设的少。十一五期间,为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安康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等政策,积极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汉滨区先后建起了果园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印染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清泉老年公寓、安宁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床位达510张。现在印染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已基本住满;清泉老年公寓先后建设了4年多,至今还没有竣工;安宁老年公寓虽建设200多张床位,但入住老人不多。果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转十分困难,处于半倒闭状态。 
  我区民营力量投入养老服务事业积极性很高,但进度不快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没有明确的养老机构建设规划。安康市虽然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但没有明确养老机构建设的规划;二是有的养老机构看则发展养老事业,实则是想通过养老机构的建设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并不一定完全投资在社会化养老事业;三是没有具体的扶持政策,如床位运营补贴等,致使养老机构业主对养老事业的发展信心不强。 
  2、土地资源紧缺成为制约养老机构建设的瓶颈。养老机构建设的用地问题,是制约养老机构发展的最重要因素,由于城区土地资源十分紧张,地价不断攀升、租金持续上涨,养老机构的建设成本大幅增加;加上卫生、环保原因,使得城区养老机构发展缓慢,老年护理床位“一床难求”的现象更加突出。 
  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缓慢,水平低。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完全可以缓解机构养老的供需矛盾,但由于养老从业者大多是40、50下岗职工,她们一般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更少有专业培训,即使进行了专业培训,但从业者对这一领域的服务积极性不高,服务质量不高。建成后的养老机构也缺乏运营经费和高水平的运营人员,导致难以更好地承担为老服务的需求。目前,全市为困难老人养老服务补贴政策,以及居家养老服务护理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还未出台,缺乏制定相关对居家养老、日间照料、紧急援助、机构服务等养老服务的制度和标准,致使这些养老机构在服务、管理上还不到位。 
  4、养老机构风险较大,缺乏风控机制。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对养老机构的责权利只能依靠民法有关规定执行。加之,保险公司综合自身风险,没有一家公司开展60岁以上老年意外保险业务。因此,老人在养老机构磕磕碰碰、发生意外事故甚至身故等,养老机构还要负担民事责任。原安康城区新城老年公寓,就是因一位老人夜间抽烟引发的火灾,酿成了一起事故,致使老人家属与老年公寓长达3年的诉讼至今都未结束。 
 
  三、安康城区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建议 
 
  随着老龄化速度的不断加快,我区老龄化的矛盾日益突出,养老服务问题是区委和区政府高度关切、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人民群众迫切需求的重大民生问题,在我们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继就业难、上学难、住房难、看病难之后的又一大难题。能否将养老问题解决好,直接关系着社会稳定和家庭和谐,为促进安康城区民办养老机构快速发展,建议从以下几点做起: 
  1、加强社区居家养老的全面发展。通过调研发现,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具有可行性。一是老年人容易接受,二是投资小,三是容易形成连锁经营。如认为社区养老模式在安康具有可行性,可以市政府的名义出台《关于在全市推广社区养老模式的意见》,提出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队伍为依靠的养老服务体系,对社区养老模式制定新要求、提出新任务。在《意见》中规定在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同时,也要把社区养老作为各级政府的一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为解决民生问题一项重要内容加以确定,与政府其他工作同安排同考核。 
  2、建立规范的养老服务机构审批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在城乡规划中,要将养老等服务机构的建设纳入整体规划,作好养老机构的布局、布点,在全面实施“112040”工程时统筹部署建设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在新建住宅小区时应充分作好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的、护理院的规划,形成以福利机构为龙头、社区(村)居家养老为依托的大格局。发改部门负责立项和审批;住建部门负责规划和布点;国土部门负责所需土地的审批划拨;财政部门应根据社会化养老工作所需的资金比例,列支一定数量的资金做为发展保障金;人社部门负责落实公益性岗位的相关政策;宣传部门应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强势宣传;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养老服务业务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并制定出相关的管理办法,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同时应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夯实责任。 
  3、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素质。加快培养老年医学、管理学、护理学、营养学以及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提高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积极鼓励职业教育机构设立与养老服务相关的医学、管理学、护理学、心理学、社会学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老年食品用品开发等专业,培养有知识、懂技术、会管理的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推行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采取委托培养、政府资助的形式对各类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进行规范系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在岗技能培训,实行职业资格和技术等级认证制度,持证上岗,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大力提倡社会互助,积极发展志愿者队伍,规范志愿者培训,建立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服务队伍。 
  4、加强监管,提升机构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应不断完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标准,明确服务项目和服务方式,做到服务功能标准化。可通过制定和完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康复、医疗、娱乐、心理关爱等服务项目的内容和标准,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机构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社会养老服务效果评估办法,适时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全面提高社会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应进一步加强设施、收费、服务等方面的检查监管,将养老服务机构全面纳入政府监管体系,以保证养老服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5、完善法律法规,正确引导养老机构健康发展。要从法律层面界定养老机构的责、权、利,政府应在建立制度、完善体系、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担当责任,也不宜将政府责任无限放大。发改、保监部门要主动开发老年人意外保险,卫生、消防、公安部门要开展适当的免费培训,指导养老机构规范饮食、消防、治安等安全防范。要在加强宣传倡导现代养老理念,改变传统养老观念的同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老年人,进一步强化家庭养老服务功能,对政府的期望不宜过高,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各方面的积极性,防止出现福利依赖。要在全社会努力营造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尊老爱老、敬老助老、人人关心老年人事业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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