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敬老助老成为一种文明风尚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去年全国老龄委下发了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创建活动”),开展创建活动是今年老龄工作的重点。近日,记者就创建活动有关问题,专访了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吴玉韶同志。

  记者:创建活动是一项什么性质的活动,开展创建活动有什么意义?

  吴玉韶:“敬老文明号”是指在经营、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岗位上,积极开展优质为老服务的先进集体。创建活动是经中央批准的全国性的精神文明为老服务活动,是国家评选表彰的常设项目,创建周期为3年一次。创建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尊老敬老社会活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推动基层老龄工作,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创建活动的主要范围?

  吴玉韶:这项活动主要在全国各级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单位开展,分全国、省(区、市)、市(地、州)、县(市、区)四级创建。原则上,申报上一级“敬老文明号”应先获得本级“敬老文明号”。

  记者:交通、旅游、银行等老龄系统以外的行业可以开展创建活动吗?

  吴玉韶:服务行业是开展创建活动的重点领域,按老龄委文件要求,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单位都可以开展创建活动。各地可以根据《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和管理办法(试行)》中的创建标准和各自行业特点,制定行业“敬老文明号”的创建标准和办法。

  记者:创建活动与评选表彰活动有什么区别?

  吴玉韶:创建活动与评选表彰活动有联系,又有区别。首先,它是一项创建活动,不是一般性评选表彰活动。创建活动过程最重要,活动能否成功,关键在过程,要把过程控制好,要按创建标准,组织更多的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达到组织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为老服务、提升为老服务水平、构建大老龄工作格局的目的。其次,最后的结果是评选表彰,对创建达标单位给予“敬老文明号”荣誉称号并挂牌。

  记者:如何开展创建活动?

  吴玉韶:全国老龄委下发了《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创建的具体内容标准和方法步骤。近期,我们将制定创建活动实施计划,明确创建的具体步骤和时间安排,召开创建活动推进会等。按照三年创建周期,去年是安排布置阶段,今年到明年上半年是各地创建阶段,明年下半年是评选表彰阶段。今年是创建活动的第一年,也是创建活动最为关键的一年,各地要按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把工作布置安排下去,开展实质性的创建活动。

  记者:创建活动如何表彰?第一批什么时候评选表彰?

  吴玉韶:按照《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创建标准和评选表彰条件,统一组织开展全国“敬老文明号”考核评估表彰。评选表彰采取由创建单位自我申报、行业推荐、公众评议、考核、公示审批等程序进行。第一批评选表彰工作将在2013年底进行。

  记者:“敬老文明号”如何管理?

  吴玉韶:“敬老文明号”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已经挂牌的“敬老文明号”要定期进行考核,符合标准的继续认定为“敬老文明号”。机构调整、重组、撤销的单位自动取消“敬老文明号”。对存在问题的,要求限期整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撤销“敬老文明号”并收回牌匾。
(来源:中国老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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