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人大工作安排,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陈斯喜一行于3月20日至24日,到宁夏自治区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工作。为广泛听取意见各方面的意见,使修订后的《老年法》更切合实际,更具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调研组在自治区召开了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高级法院、政府法制办、发改委、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厅、老龄办、银川市人大等单位负责人及部分专家学者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稿的意见和建议。并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小素及内司委负责人陪同下,先后赴石嘴山市、吴忠市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听取了两市人民政府关于老龄工作发展情况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老年法(修订草案稿)》的意见和建议。
为配合全国人大内司委搞好本次调研,确保调研取得实效,自治区老龄办高度重视,按照全国人大内司委《关于做好全国人大内司委调研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部署,制定调研方案,确定专人负责,复印《老年法(修订草案稿)》40份并判定和人员手中,并于19日召开了由老龄委部分成员单位、专家学者、民政厅相关处室、市县老龄办负责人、基层街道社区、老年人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征求了他们对《老年法(修订草案稿)》的意见建议,经酝酿讨论、反复斟酌,有针对性的提出了34条修改意见和建议。意见建议得到了陈斯喜副主任委员一行的高度重视,并给予了较高评价。同时,调研组还对近年来宁夏老龄工作取得的成绩,特别是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建立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