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
通知将尊老敬老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通知指出:为支持和推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老龄工作的发展和“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开展,州文明委决定将尊老敬老工作纳入到精神文明创建和双文明建设考核目标。通知要求:各地要积极支持当地老龄工作的发展和“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开展,鼓励各级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和文明城市等,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认真做好尊老敬老工作,积极参与“敬老文明号”的创建活动,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到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和双文明建设的考核内容之中,推动伊犁州直老龄事业的健康发展。
(来源:伊犁州老龄办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