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巢老人“社会化养老”而非“社会养老”
作者:   来源: 搜狐  2018-02-07

  随着中国社会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和人口流动性的加速,以及生活习俗的改变,中国几千年延续下来的几代同堂的传统家庭模式已经一去不返。原来的“四世同堂”、“子孙绕膝”的传统家庭生活模式正在消失,“空巢老人”数量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我们一生中还能见到父母多少次?”一道看似平凡无奇的亲情计算题曾在网上引发极大的共鸣。很多飘在异乡的网友直言被“看哭”。近日,全国老龄办政策研究部副主任李志宏披露,2020年中国失能老年人将达到4200万,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将达到2900万。伴随老龄化进程,失能、高龄、空巢和独居等养老服务重点对象也将大幅增加。根据测算,失能老年人将持续增长到2020年的4200万,2030年的6168万,2050年的9750万;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持续增加到2020年的2900万,2030年的4300万,2050年的1.08亿;空巢和独居老年人则持续递增到2020年的1.18亿,2030年的1.8亿,2050年的2.62亿。
 
  空巢老人“社会化养老”而非“社会养老”
 
  空巢老年人往往容易陷入孤独抑郁的心理黑洞和缺乏支持的生活困境。老年空巢化、老年高龄化和老年失能化交织在一起,已经成为长寿时代的大趋势。在少子老龄化时代,要维系捉襟见肘的家庭养老功能,就要促进“养老在地化”和“养老就近化”的结合。“养老在地化”是指健康活跃的老年人最好能在熟悉的、有归属感的地方养老。老年固化现象告诉我们,老年人不适宜长期异地养老,容易“水土不服”,产生矛盾和烦恼,所以居家养老模式从情感上是适合老年人特点的,这也是绝大多数老年人首选的养老模式。客观上,异地医保难以结算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当然,如果是居住处在空巢状态,居家养老也存在着很多风险。对高龄老人、独居老人、脆弱老人和失能老人而言,困守孤城的居家养老未必是最好的选择,恰恰可能有很多无奈和风险。
  针对居家养老的风险,应对的策略至少有二:一是未雨绸缪,选择护理型的养老机构,完成养老方式的转型。二是完善社区助老服务,以社区助老之长济居家养老之短。但社区助老服务能否开展起来,取决于诸多因素,如社区中需要服务的老年人口规模,他们需要什么样的服务以及这样的服务是否符合规模经济的原则或者说是否有利可图,等等。社区服务包括工具性和情感性两个方面,前者可以是有偿,后者可以是公益慈善。中国在社区助老服务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养老就近化”是指亲子关系在居住方式上最好保持有距离的亲密,代际分开居住模式契合“端过一碗汤去不凉”的亲情距离,老人通过迁徙投靠儿女或者相反,老人和儿女可以也最好同在一个地方生活,但各有各的生活方式和生活圈子,保持距离以示彼此尊重;同时距离还不能太远,否则影响亲密度。但现实往往比想象来得复杂和严峻,即使子女在身边,脆弱的“4-2-1”家庭结构也常常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回望过去,家庭养老不仅是制度化的传统,而且是人性化的安排,作为最贴近人类情感、最能满足老人心愿的养老模式可惜如今已经渐行渐远。
  “养老社会化”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对应于不同类型的老人,需要提供具有不同功能的养老院和养老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版)》,国家提出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方针以及9073(90%的老人居家养老,7%的老人实现社区养老,3%的老人进机构养老)或者9064(90%的老人居家养老,6%的老人实现社区养老,4%的老人进机构养老)或者XYZ的养老格局。“养老社会化”反映了养老在家庭和社会之间分工的变化,就是在养老市场的分工体系中,家庭并没有放弃养老的责任,但向社会转移了养老的职能,所以是“社会化养老”而非“社会养老”。今后,中国要高度重视社区助老和机构养老的发展,但这两方面的亏空实在太多,所以我国不仅是众所周知的“未富先老”,而且是令人担忧的“未备先老”。以我之见,当下我国机构养老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三:其一是床位数总体上供不应求和结构性闲置现象并存。口碑好的公立养老机构皆有排队现象,而成长中的民办养老机构还缺乏市场信誉和公信力。其二是在养老产业化和高端化的风潮下,机构养老的市场价格被不断推高,有些入院门槛奇高,将很多想去机构养老的老人无情地挡在了门外,导致资源供给与有效需求的脱节和错位,叫好不叫座。其三是养老机构的内部管理水平与服务品质还有待提高。有些机构的老年人被集中管理,缺乏表达个人意志的机会、自由的空间和欢愉的氛围。由此,提出“去机构化”和“居家化”的改革方向。据介绍,缺少精神慰藉将成为困扰中国空巢老人的主要问题之一,这其中既有想念子女的孤独感,也有精神生活得不到满足的空虚感。与此同时,近年来,空巢老人受到电信诈骗、非法集资、保健品销售欺诈等案件侵害的比例明显上升。而在农村地区、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空巢老人的生存现状堪忧。他们通常居住房屋透风漏雨,院落破败不堪,院门房门形同虚设。加之年老体衰,在遇到不法侵害时,缺少应有的防御能力和抵抗能力。故而成为有些不法之徒首选的侵害目标。对应于不同类型的老人,需要提供具有不同功能的养老院和养老服务。对活跃老人而言,老年公寓或许是合适的选择,关起门是小家,打开门是大家。对失能老人而言,老年护理院则是必然的选择,老年人在这里可以获得专业的护理,过有品质的失能生活。对一般老人而言,生活在不同档次的养老院或者福利院,只要一日三餐无忧,日常生活有人照料,也有一起闲话的朋友,不至于太孤独寂寞,就基本可以安养、乐活和善终了。
  我认为,考虑到中国老年人口规模巨大,养老任务极其繁重,是一个人类社会史无前例的人道主义问题。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所以要坚持“共享”:一方面追求“养老的适度福利”,体现养老的国家支持和社会反哺责任;另一方面要追求“养老的公平共享”,维护老年人安全,避免老无所养和老无所依。
 
  空巢老人“社会化养老”而非“社会养老”
 
  国外如何面对养老的:
  日本:有大量与老年人有关的养老设施,包括可以利用“护理保险”的“特别养护老人院”和“护理老人保健设施”,以及民间运营的“收费老人院”和“带服务的老年人住宅”等,服务内容、居住目的、入住条件等各不相同。
  荷兰:荷兰政府鼓励所有老年人居住在自己家里。无论是老人拥有房产还是租房,国家都会在其偿付能力基础上给予不同程度的资金补贴。对于完全失去自理能力或者患有严重疾病需要有人专门护理的老年人,养老院成为荷兰养老体系的集中保障。
  新加坡: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体系首要功能是养老保障,并在此基础上衍生出医疗保障和住房、子女教育等功能。一般家庭养老主要靠老人自己的公积金,也有少数是老人住房的“反向抵押”,即将住房抵押给政府,换取每月支取的款项。
  美国:最为人们熟悉的一类养老服务是“护理服务设施”。除了一日三餐、个人照料等服务,更关键的是可为那些不需要住医院、但有更高护理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长期专业级别的医护服务。设施内配有医疗人员值班,也分别受到联邦或州政府的认证、监督甚至定期检查。值得注意的是,这类设施服务价格不菲,但也是接受美国政府医保项目资金的“大户”。
  加拿大:最为普遍的是各种档次的“独立生活”老年人公寓,接收的住户是生活能完全自理的退休老人。这类老年人公寓楼中除了一般公寓楼所拥有的私密生活空间和各种锻炼活动设施外,还提供医疗监测和应急支持、餐饮、清理房间、洗衣、组织社交和娱乐活动等老年人所需的服务。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网站声明
中国养老网是全国养老服务业领先的资讯发布传播平台 创建中国养老智库
Copyright © 2014 中国养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35259号
网站设计著作权已注册 侵权必究
扫一扫,关注养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