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县关于构建养老机构长效发展机制的思考
作者:   来源: 保定市民政局  2018-02-09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迎来了人口迅速老龄化时代,随着人口老龄化压力增大和传统家庭养老服务功能的日渐弱化,建立完善新形势下社会化养老机构已势在必行。为了解养老机构发展情况,探索构建养老机构长效发展机制。2010年8月,清苑县民政局组织专人对县域内养老机构情况进行了调研,这次调研的重点内容是了解养老机构现状、管理模式、存在问题、工作对策以及如何推动养老机构长效发展机制。此次调研采取了听取汇报、组织座谈、实地走访方式进行。调查组先后深入清苑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县域8所乡级敬老院、民办海华颐康敬老院,通过调研对全县养老机构发展情况有了较为全面深入的了解。
  
  一、清苑县老年人口情况及养老机构基本情况
  

  清苑县位于河北省中部,京、津、石三角腹地,西倚太行山,东临白洋淀,三面环绕古城保定,为国家优质小麦基地县和花生出口基地县。京石高速公路、京广铁路、107国道及保衡、保新、保沧等多条省级公路贯穿全境。自古就有“北临三关,南通九省”之誉。全县共辖18个乡镇,1个办事处,266个行政村,总面积863平方公里,人口62万。清苑县是保定市第二人口大县,随之人口老龄化加剧,社会供养矛盾日益突出。据统计,全县老龄人口的比例已经超过全国的平均水平,达到13%,老年人数量已超过8万人。由于清苑县邻近北京、天津等大城市,年轻人外出务工人口年年增长,老年人社会化养老的需求日益加大。
  近年来清苑县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途径,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县新建一批养老服务机构、老年活动中心。截至目前,全县共有乡级敬老院8所,县级大型综合养老机构1所,民办敬老院1所,集中供养对象158名。初步形成了县、乡镇(城区)、村(居民委)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特别是2009年,在国家民政部、省市民政厅的大力支持下,清苑县建立了总床位330张的县级五保老人供养院,优先解决了农村供养最困难的孤寡老人生活照料问题,树立了 “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民政形象。
  
  二、目前养老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福利设施相对滞后。长期以来,地方党委、政府始终坚持将最困难群体的供养问题放在首位,目前,全县已经基本建立了对孤儿、孤老、孤残人员中生活不能自理人员的服务保障。但是,目前设施的床位数还不能满足更多的孤儿、孤老、孤残人员的集中供养需要,更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老年人对机构养老的需求。
  (二)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参与机构养老积极性不高。一是由于缺乏足够的宣传,很多群众思想观念比较陈旧,对社会化养老的优越性认识不到位,参与机构养老的积极性不高。二是个别部门对社会化养老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不够,在养老组织体系中有关部门之间还缺乏有效配合,各涉老部门之间缺少足够的协调沟通,没有真正形成合力。
     (三)老年群体收入水平低,养老机构扩张发展能力受到限制。多数老年人养老和医疗保障水平偏低,实际消费能力较弱,一些低保户老人和没有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就更加困难。这就使大部分养老机构只能由国家政府出资,即使收费制养老院也只能采取相对较低的收费,从而使整个行业处于低成本运营状态。养老机构普遍存在规模小、基础设施差、经费紧张等问题,行业中高档次的机构少,扩张发展能力受到一定限制。
     (四)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较低,养老服务质量不高。一是养老机构服务内容较单一,不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只注重生活照料方面的服务,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还有较大差距。二是养老机构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较低,绝大部分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不具备养老服务护理员的专业资质和执业资格,影响了服务项目和内容的扩展以及服务质量的提高;专门的社会工作者、管理人员严重缺乏,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后劲不足。
  
  三、工作对策及构建养老机构长效发展机制的建议
  

  (一)坚持以人为本,做精做细延伸服务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老年人对养老服务需求有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要从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内容入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老年人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第一、拓展服务内容。充分利用养老机构资源、人才和管理优势,按照合理划分、定向辐射的原则,在养老机构建立养老服务站,为居家养老提供急需的临时服务,实现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的有机结合。开放养老机构设施和场地,组建了文化娱乐队伍,吸引周围的居家老人到公寓参加活动,实现养老机构与社会的融合。第二、创新服务模式。探索建立护理员星级管理制度,对护理员护理技能、服务质量和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明确的界定。星级评定实行“流动星级、动态管理”,不同星级可享受工资以外不同的福利待遇,调动了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使护理管理工作由经验型向科学型、专业型转化。
  (二)凸显政府主导作用,做实做牢政策支撑
  在推进养老机构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做到认识、组织、政策、资金、管理、服务六个到位,建立完善养老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为机构养老事业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政策支撑。政府要把发展机构养老事业,实现“老有所养”,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把对养老服务的认识从“家庭问题”提升到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高度,把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纳入到民生工程,与其他民生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通过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改善养老服务投资环境,吸引了更多的社会力量涉足养老事业。
  (三)强化民政牵头职能,做大做强养老机构
  机构养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养老服务的重要平台。今后工作中应结合实际,发挥民政牵头作用,重点培育发展公办民营、民办民营两种机构养老模式。
  1.典型引路,公办民营。通过政府补贴、吸收社会资金等多种方式兴建大型养老机构。机构运营采取对社会办养老机构日常运营补贴的办法,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的形成与完善。民间组织有能力提供的,可以向民间组织购买,减少政府包揽。在土地供应、财力投入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创办养老机构的积极性。对公办养老机构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加快转制步伐,通过招标、委托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经营运作。
  2.寻求共识,民办民营。养老服务是微利行业,地方财政短期内很难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如何调动更多的社会力量投身养老服务事业,成为发展壮大养老机构面临的重要问题。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遵循“社会效益引导,优质服务引领的工作思路。一方面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养老事业,熟悉养老事业,争取社会更广泛的价值认同。另一方面我们要千方百计抓服务、抓推介。用热心、爱心、诚心吸引更多的有识之士参与到养老机构建设上来,让民办敬老院与公办敬老院形成优势互补、竞争有序的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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