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市民政局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
作者:   来源: 沧州市民政局  2018-02-26

  沧州市辖16个县(市、区),总人口734.82万,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约104万。占总人口的14.18%.近年来,面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沧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年福利事业发展,按照机构养老创品牌、居家养老创特色、社区养老辟新径、社会养老促发展的思路,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政策扶持,全力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较好满足了社会需求。
 
  基本情况
 
  一、养老机构建设情况
  (一)、全市公办养老机构87所,其中18所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含18所中心敬老院、14所光荣院和18所福利院),36所乡镇区域敬老院,33所乡镇敬老院,总投资5.6亿元,占地总面积3135亩,建筑面积27.5万平方米,养老床位1.43万张。
  (二)、截至目前,全市有社会办养老机构34所,2011年新增12家,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共有床位7103张。
  (三)、市级示范型养老机构建设。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我市实际需要,经市政府批准,于2008年底开工建设沧州市万盛老年公寓。该项目总投资9112万元,总占地面积42.2亩,总建筑面积39700平方米,是集居住、娱乐健身、康复等于一体的高档老年公寓。康复中心床位500张,于2011年11月16日开业。
  (四)、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1143个,覆盖面达到20%。
 
  二、社区养老及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建设情况。
  2011年,我市不断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共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在新华、运河两区建成社区养老服务站点69个,新建、扩建老年活动用房1.2万平米,设置了娱乐室、健身室、阅览室等,室外活动场地2.7万平米,安装了系列健身器材。
  按照“政策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老人受益”的思路,借鉴其他地市经验,结合我市实际,与沧州联通公司合作。投资324万元,成立了沧州市社区服务信息中心。开通了“12349”民政社区服务热线。到目前已在盐山、黄骅、东光、吴桥、泊头、河间、肃宁等11个县、市设立了分中心,如期完成了覆盖全市的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建设工作。
  三、落实老年人津贴及就医优惠情况
  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老年人就医优惠的实施办法》,65岁以上老年人就医享受优惠。南大港补贴标准60岁以上每人每月240元,100岁以上补贴标准每人每月340元;中捷60至70岁补贴标准每人每月260元,70至100岁补贴标准每人每月300元,100岁以上补贴标准每人每月400元;其他县(市、区)均实现了百岁老人补贴贴准每人每月100元。
 
  主要举措
 
  一、加大投入,搭建平台,打造机构养老新品牌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三院”建设,公办养老机构焕然一新,管理服务水平大幅提高,成为沧州关注和改善民生的一大亮点。
  (一)、创新思路,整合资源。面对原有敬老院、光荣院和福利院大多年久失修、设施简陋、管理服务质量偏低的状况,沧州市委、市政府进行深入调研和论证,提出了打破旧格局,重新整合资源,走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三院合一”、集中供养的新路子。规定每个县(市、区)建一所集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于一体的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每10万农业人口建1所区域性敬老院,大县建5-6所,小县建2-3所,实行县建县管,产权归属县级民政部门。同时,将“三院”建设连续三年列入全市“十大民生工程”,实行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强力推进。
  (二)、强化保障,全力推进。在推进“三院”建设工作中,强化政府主导作用,精心实施,全力推进。在资金保障上,实行“政府为主、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办法,通过加大财政投入、盘活闲置“三院”资产、规费减免、开发银行贷款、利用福彩公益金等渠道筹集资金。在土地保障上,实行政府无偿划拨、优先保障用地。同时,对项目手续实行特事特办,快速办结,使全市“三院”建设迅速推进。农村五保对象、孤老优抚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含孤残儿童)实现了规模供养,集中供养能力达到了90%以上。
  (三)、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我们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狠抓管理服务工作,促进了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发展。为理顺新建“三院”管理体制,2011年在全省率先规范了“三院”机构编制,明确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核定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编制7人,区域敬老院编制3人,全部为财政性资金保证。同时,服务人员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社会公开选聘,工资列入财政预算,工作人员与院民比例达到了1:4。为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全市统一制定了《院民公约》、《院长职责》、《《伙食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新建“三院”普遍规划了种植区、养殖区,增强了办院实力,提高了院民生活。
 
  二、拓展功能,优化服务,打造居家养老新网络
  2010年,我市设立了社区信息服务中心,开通了“12349”养老服务呼叫热线,并按照“三覆盖”“四结合”和“五到位”的服务理念,着力打造立体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老年呼叫援助服务和24小时动态生活资讯服务。
  (一)拓展服务网点,实现服务“三覆盖”,保证居家养老服务的广度。一是服务区域全覆盖。根据服务资源的分布特点,合理划分服务站点,将服务区域与服务站点对接,确保了服务站点对全市每一个区域的业务覆盖。二是服务对象全覆盖。对55周岁以上老年人逐户登记信息资料,实现区域内每一位老年人的业务覆盖。三是服务项目全覆盖。将服务内容分为生活照料、医疗保健、购物消费、社会事务、文化生活、应急援助6个大项120个小项,使每一位老人的生活需求与服务资源对接,保证了服务内容对居家老人生活需求的全覆盖。
  (二)创新服务形式,实现服务“四结合”,保证居家养老服务的深度。一是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对服务难度较小且服务资源占用较少的项目,采取无偿服务;对服务难度大且服务资源占用较多的项目,采取有偿服务;对无收入和低收入的弱势老人,尽可能提供无偿服务。二是咨询联络与直接服务相结合。对专业依赖性较弱的服务项目,通过直接服务方式提供;对专业依赖性较强的服务项目,通过联络专业机构的方式提供。三是日常服务与定期服务相结合。对餐饮服务、生活照料等老年人必需项目,采用“日常服务”方式随时提供;对健康体检等具有周期性特点的服务项目,采用定期服务的方式提供。四是物质养老与精神养老相结合。除购物、配送、餐饮等物质层面的服务外,还积极开展了心理护理、文体娱乐、志愿服务等精神养老服务项目,有效提高了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归属感、幸福感和成就感,激发了老年人的生活激情。
  (三)完善服务体系,实现服务“五到位”,保证居家养老服务的成效。一是服务平台建设到位。构建了24小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县(市)分中心服务平台、签署合作协议的星级服务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尚未取得星级服务资格的服务单位的“四级服务平台”。二是基础信息采集到位。对网点服务区内的详细地理信息、基本生活信息以及其它基础信息进行了详细采集。三是服务资源发掘到位。与110、120救援机构及洗衣、理发、餐饮等百余类便民服务点全部核查登记,建立联络,签订协议,实现了服务资源的整合。四是老人需求对接到位。为每一位居家老年人建立档案,详细登记老年人的家庭情况、健康情况、生活习惯等四十余项信息,量身设计服务项目,实现了与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动态衔接。五是服务过程监管到位。开通了网络服务平台远程监控及投诉监管、电话回访监管、现场走访监管、政府主管部门及基层组织监管、社区志愿者义务监管等五方面的监管渠道,保障了居家养老服务良性健康运行。
  “12349”养老服务呼叫网络运行以来,已发展加盟商524家,入网老人80000多名,平均每日向居家老人提供各类服务600余人次,其中提供上门服务50余人次,受到了老年人普遍欢迎。
 
  三、创新思路,完善设施,推进社区养老新举措
  我市立足城市和农村社区基层,不断拓宽养老服务领域,提高为老服务水平,较好满足了社会对养老服务的多样化需求。
  (一)完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大力开展“社区建设年”活动,按照“1+1”的模式(即便民服务+养老服务),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建设。在新华、运河两区建成社区养老服务站点69个,新建、扩建老年活动用房1.2万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2.7万平方米,设置了娱乐室、健身室、阅览室,安装了健身器材,为社区老人提供寄养、入户服务、紧急援助、日间照料、保健康复、文化娱乐等多项服务。同时,制定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三年建设规划,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的要求,三年内实现社区养老服务站全覆盖。
  (二)推进农村社会养老“幸福工程”。2010年以来,我市在全面推进城镇养老服务同时,根据农村老人尤其是留守、孤寡老人的养老需求,借鉴肥乡县经验,积极推进农村社会养老“幸福工程”。制定了五年建设规划,到“十二五”末,全市农村互助幸福院实现基本覆盖,并统一建设标准和服务功能,今年全市已完成幸福院建设选址376个。
 
  四、完善政策,强化引导,促进社会养老新发展
  在政府主导下,从建设资金、运营补贴、土地使用等方面入手,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事业,形成了主体投资多元化的发展格局。
  (一)强化政策推动。制定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办法》每年30%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成为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重要政策支撑。
  (二)加大资金推动。我市各级财政在安排促进公办养老机构发展的同时,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积极扶持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对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收费做了具体的减免规定,降低了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成本和负担。上半年,我市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发放补贴资金92万元,极大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积极性。
  (三)资源共享推动。按照省政府关于每市建设一所示范性养老服务机构的要求,我市创新思路,依托市荣军疗养院的医疗资源,利用社会资金,谋划建设了市级示范性养老机构,实现了资源共享。成为全省开业较早的示范性养老服务机构。这种做法和思路起到了引领和带动作用,青县按照这种思路谋划建设了青县老年公寓,项目占地22.5亩,分三期建设,目前,一期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已经建成,床位100张,二、三期正在建设中,设计床位380张,对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起到了示范作用。3月19日,市政府常务会通过了颐和乐园老年公寓项目,该项目为民办,依托市医院老年病分院,医养结合。计划投资2.6亿占地面积65亩,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床位1200张。
  (四)贯彻落实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宋恩华副省长在沧州调研养老工作时的讲话精神。
  向市委、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市政府办公会决定近期召开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宋省长在沧州调研养老工作时的讲话精神。布置养老工作任务,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做好相关工作。
 
  存在的问题
 
  一是发展不平衡。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缓慢,区域、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农村养老服务基础差、起步晚,面临问题更为突出。二是政府财政投入不足。对养老服务的财政投入比较少,对养老服务政策落实不到位。三是民间资本参与不充分。政府在土地供应、资金补助、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但由于缺少相应的配套实施机制,未能充分发挥优惠政策对社会力量参与的激励扶持作用。四是服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大部分养老护理员缺乏基本的护理知识、经验和技能,专业化程度较低。养老机构中的医生、护士、营养师、社会工作师等专业人才缺乏。
  下一步工作打算
  积极贯彻落实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会议精神。以国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和民政部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意见为依据;以“敬老爱老助老工程”为抓手,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一是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对沧州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行统筹考虑、整体安排,精心设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订专项规划,列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二是健全机制、出台政策。成立相应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工作合力。确定目标任务、出台落实优惠政策标准、支持重点领域建设。三是统筹兼顾、加大投入。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合理布局,更加重视农村养老服务,加强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投入,以城带乡,城乡互动,有效提升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水平;2012年重点工作是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培育扶持社区为老服务组织;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居家、社区和机构等各类养老服务;促进公办和民办养老服务协调推进,更加重视发展民办养老服务,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居家、社区和机构等各类养老服务;准确把握政府、社会、市场的功能定位,积极创造环境,根据老年人的经济状况和实际需要,大力发展福利性公共服务、非营利性公益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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