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依,肇庆高龄失能老人可获养老补贴
作者:   来源: 西江日报  2018-03-05

  近日,肇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老龄办联合出台《肇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发展,不断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办法》指出,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应注重补贴范围、标准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养老需求,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
  《办法》要求,补贴内容主要用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养老护理、服务补贴。
  补贴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且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此外,特困人员、低保家庭的60周岁及以上轻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按不低于100元/月、中度失能按不低于150元/月、重度失能按不低于2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贴。
  特困人员、低保家庭的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每人按不低于6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贴等。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网站声明
中国养老网是全国养老服务业领先的资讯发布传播平台 创建中国养老智库
Copyright © 2014 中国养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35259号
网站设计著作权已注册 侵权必究
扫一扫,关注养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