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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丽: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四条举措
作者:   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网  2018-03-05
  为缓解农村日益严重的老年贫困现象,国务院于2009年9月全面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将广大农村居民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并于2014年2月出台《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实现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统一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各界普遍认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保制度对于逐步瓦解城乡分治的二元化社会结构,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然而,城乡居保参保群体目前仍然主要是农村居民,其占比达90%以上,绝大多数城镇居民和在企业务工的农村居民均选择以城镇职工身份投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保”)。截至2015年,城乡居保已基本实现全覆盖,距国家提出2020年实现全覆盖的目标提早了5年,然而到2016年全国城乡居保养老金平均给付水平仅为119元/月,不仅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给付水平差距悬殊,也远远低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公平,制约未来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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