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区在《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对于目前和至2015年前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主要从提高老年人养老保障水平、医疗保障水平、社会救助水平、社会福利水平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和工作目标,河口区第17-5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已研究通过。
《意见》提出了“不断提高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保障水平”、“建立完善老年人生活救助金制度、高龄津贴制度,并做好提标扩面工作”、“逐步建立为孤寡、贫困、高龄老人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实施银龄安康工程,推广意外伤害保险,逐步建立政府向困难老年人赠送保险制度”等。提出:到2015年,对70-89周岁老人每人每年发放生活救助金不低于800元;从2012年起,对9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年发放生活救助金不低于1200元,对80-99周岁老人每人每年发放高龄津贴不低于300元,对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不低于300元。不断提高60周岁以上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保障水平,从2012年起,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30元标准为其发放基础养老金。70岁以上老年居民参加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区财政承担。到2015年,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供养标准达到6000元以上等。
(来源:东营市河口区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