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宜宾市政府发出了《关于印发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以进一步指导和加强全市老龄工作。
新印发的《宜宾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是市政府以积极应对人口快速老龄化的战略理念,根据原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30个组成单位工作职责进行全面修改制定的。市老龄委成员单位也在参照全国老龄委设置模式的基础上,新调整充实了市政府研究室、市文明办、市人大内司委、市旅游局、团市委、市交通运输局等8个单位。
文件发出后,市老龄办将进一步健全老龄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着力调动成员单位参与老龄事业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宣传教育、权益维护、事业发展、优待服务四个成员单位专业工作组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大老龄”工作推进机制,为全市老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动力和保证。
(来源:宜宾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