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运行管理办法》日前出台,办法就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标准、功能设置和服务内容、服务形式、运行管理作出了详细规定。
办法规定,每一个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都应具有无障碍设施和室外活动场所,设置床位数不少于10张。服务对象为居住在本社区的60周岁以上需要服务的老年人,重点是高龄、空巢、独居、特困且生活自理有困难的老年人。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按老年人服务需求、服务内容和老年人经济收入等情况实施无偿、低偿服务。收费性服务项目实行“三定”(定服务项目、定服务内容、定收费标准)、“三公开”(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效果、服务价格);应当与服务对象或家属(监护人)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