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平台务求“治理有效”
作者:   来源: 陕西民政  2018-04-09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留守老人问题愈加严峻。为了解决他们面临的困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农村“三留守”群体的关爱服务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了这一决定。全国各地农村在政府以及社会组织的支持下相继建立起关爱农村留守老人活动平台和组织,如“留守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村留守老人的生活困难。但各地留守老人关爱中心运行情况不一,有的地方存在“治理无效”“机构虚置”的问题。 
  具体表现为:形同虚设,关爱平台缺“关爱”。调查中发现,有的村建有老年人活动中心或者留守群体关爱中心,但门上挂铁锁,窗上挂蛛丝,建起后基本没有下文了。运行非常态化,关爱服务难持续。很多关爱平台的运作虎头蛇尾,在建设之初往往有热情、有成效,但是随着精英、主干人物的热情减退,平台逐渐丧失活力,甚至停止运转。发展不稳定,以政府投入定兴衰。一些关爱平台的建设,是因时、因势、因项目而发展,一旦项目完成,平台往往因经费不足而搁置。平台分散,功能重叠耗资源。有些村出现多个关爱平台并存的现象,功能上多有重合,没有相应的实效。脱离实际需求,关爱服务无法落地。许多关爱中心只回应上级的要求,没有切合当地留守老人需求,因此少有老人问津。 
  最近民政部等九个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将党中央和国务院解决农村留守老人困难的决定落实为具体政策,转化为治理有效的切实举措。完善留守群体关爱平台建设,从长远来看是消除留守。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为消除留守、完善农村家庭的孝亲功能,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挑战;从当下来看,务必要强化治理有效,完善农村留守老人的关爱平台建设,各项制度和举措要坚决落地,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运行机制,包括上下联动机制、统筹协调机制、资金供给机制、监督评估机制;把握农村发展与留守家庭新需求,创新关爱服务的内容与形式,注重家庭陪伴与情感慰藉,将关爱平台发展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中去;激活留守群体公共意识,强化平台凝聚力,形成团结互助的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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