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丰县从4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
作者:   来源: 宜丰县老龄办  2018-04-12

  为激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群众多缴多得、引导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日前,江西宜丰县按照省财政厅、省人社厅有关要求下发通知明确,该县从2018年4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激发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是满足城乡居民不同参保缴费需求,将缴费标准调整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的11个档次,凡参保的居民可以从中自主选择自己缴费档次并多缴多得。
  二是凡选择300元-500元缴费档次的,对缴费300元的可获得40元补贴、缴费400元的可获得50元补贴、缴费500元的可获得60元补贴;凡选择6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每提高一个档次,在获得60元补贴基础上分别再增加5元(即缴费600元的就有65元补贴、缴费700元的就有70元补贴,以此类推,缴费2000元的就有95元补贴、缴费3000元的就有100元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100元。
  三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城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暂时保留原有每人每年100元最低缴费档次,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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