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上午,浙江省老龄办、省建设厅共同召开全省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宜居社区和“敬老文明号”三项创建活动推进会,旨在积极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提升基层基础老龄工作水平,营造浓厚的尊老敬老社会氛围,为广大老年人创造更加宜居,更加便利,更加和谐的安养环境。各地市老龄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推进会,湖州市老龄办、安吉县老龄办做了经验交流发言,省民政厅副厅长、老龄办主任苏长聪,省建设厅副厅长赵克讲话。
苏长聪指出,目前浙江省人口老龄化已进入快速发展期。截止2011年底,全省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人达到823.23万人,占总人口的17.25%。“十二五”时期年均增长率将达到5%左右。全省人口老龄化与经济转型、社会变革相伴随,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既面临经济压力,又面临社会利益调整带来的风险和挑战。开展“三项创建”活动,就是要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搭建平台和载体,在城市和社区层面以及服务部门和窗口单位整体推进为老服务体系、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环境建设,把老龄工作的重心放在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制度建设上面,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为老年人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养老环境。
苏长聪强调,“三项创建”活动是全国和省老龄委统一部署的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重大举措,是一项崭新的、开创性的工作,不仅造福老年群体,也惠及所有社会成员,希望建设和老龄工作部门齐心协力、通力合作,把“三项创建”工作扎实深入地开展起来,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做出积极贡献。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就是以城市(城区)为统筹范围,通过不断完善老龄政策、健全制度、改善环境、扩大服务、完善机制,构建老年群体与其他社会群体共参与、共分享的良好人居环境和社会氛围。要坚持“四友好”、“八化”的基本要求和基本目标,建立健全养老社会保障制度,完善老年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就是以社区为基础,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各项老龄法规政策,使社区环境、养老设施和服务站点等硬件建设持续改善,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有效提高,尊老敬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代际关系、邻里关系和睦融洽,老年人普遍具有较强的社区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重点要建设环境优美的社区、无障碍的社区、公共设施齐全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完善的社区、文明和谐的社区以及老年温馨家庭。“敬老文明号”创建,是经中央批准的一项高规格创建活动,按照浙江省《“敬老文明号”创建和管理办法》,在省、市、县(市、区)三级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中开展。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是: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推动基层老龄工作、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创建工作要充分运用社会工作、群众工作的方法,从构建大老龄工作格局角度去推动,从社会动员角度去组织。
苏长聪要求,各地开展“三项创建”活动要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发展、齐抓共建、创制创新等基本原则,抓住主要环节,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一是争取党政支持,成立高规格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构,争取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建设经费;二是研究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和考评细则,分解落实创建责任;三是有效整合各种创建资源,实现地区部门联动;四是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赵克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省涉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等工作,强调推进“三项创建”工作,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涉老规划编制和实施,加强老年人住宅建筑设计审查,加强涉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提升老年人服务的保障水平。他要求,各级城乡建设部门一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奋发有为,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要和老龄工作部门紧密协作,突出重点,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狠抓落实,努力推动“三项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来源:浙江省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