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莱阳市人社局获悉,该市2013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已经开始,其中,个人缴费标准略有调整,各项待遇也有所提高;其中,城镇老弱病残等低保人员2013年不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据莱阳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参保的城区居民可到市人社局二楼服务大厅窗口办理;乡镇城镇户口到所在地的乡镇劳动保障所办理相关手续。此次缴费标准略有调整,其中未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40元;老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50元;而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280元调整为200元;老弱病残等低保、重残和“三无人员”不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需要带着福利证、低保证、还有其他的残疾证到窗口来确认免缴费资格。
续保的居民只需提供《莱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复印件一张;首次参保的提供彩色照片一张,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张,非在校的未成年人须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来源:莱阳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