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本着宜室则室、宜场则场、一室多用的原则,因地制宜加强基层老年活动场所建设建设。目前,全市新建和规范村居老年活动室5000多处,参加人数40多万人,80%以上的村居建有老年活动场所,老年活动室大多加挂老工委、老年体协或关心下一代委员会等机构的牌子。
一是深入开展“闲置物品惠乡村”活动。市政府针对各级财政困难、拿不出足够的资金和设备用于完善农村老年活动场所基本设施建设,所建的活动室缺少必要的活动设施情况,先后下发了《关于利用闲置办公物品支援农村老年活动场所建设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老年活动场所建设管理的意见》,连续多年开展“闲置物品惠乡村”活动,鼓励和引导各县区充分利用闲置学校、工厂等闲置房屋改建、扩建农村老年活动基地,利用机关闲置办公用品装配老年活动室。市文化、体育、老龄等部门多次为农村老年活动室配备科科技文化图书、老年健身器材和活动室娱乐用品等,全市涌现了一大批优秀老年活动室典型。
二是示范带动活动室规范化建设。以郓城、曹县、鄄城、定陶等为规范化村居和老年活动室建设示范县,连续多年开展市级规范化老年活动室建设评选和挂牌活动。对省援建的农村老年活动室,市政府领导亲自批示市财政、民政、体育和老年体协等部门在省捐助的基础上进行配套建设。每个老年活动室内电视机、老年报刊(山东老年、老年生活报)、桌椅、棋牌等娱乐用品齐全,室外一般安置了一定数量的老年健身器材等。
三是集中培训老年活动骨干。采取逐级培训、集中授课等方式培训老年活动骨干,不断培训老年活动骨干,市里成立保健操、太极拳、秧歌队等老年文体组织,每年举行大型老年人健身活动启动仪式,各具特色的老年文体活动成为全市城乡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四是发挥村居老工委积极作用。全市绝大多数村居建立老工委,并配齐人员、健全制度,涌现了郓城唐庙三屯、单县莱河镇帅楼、鄄城县什集镇察庄等一批在宣传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和协助调解民间纠纷等方面发挥作用积极引导作用的村居老工委组织。
(来源:菏泽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