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居家养老惠及10万余老人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记者从市老龄办获悉,《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基本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及其配套文件《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建设考评办法及标准》日前出台。《规范》从机构设置、机构职能、建设标准、制度建设、人员配置、经费来源等六个方面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

  据悉,截至去年末,合肥市户籍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人和65岁及以上老人分别占总人口的15.87%和11.08%。面对当前老龄化高龄化形势的需要,近年来,合肥不断探索和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建设。去年以“18个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4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为建设内容的“18140”工程正式启动,使居家养老在基层从概念走向操作层面、从自发走向自觉推动。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试点工作,按照有规范名称、有信息平台、有服务场所、有工作制度、有工作队伍、有工作人员职责的“六有”标准,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家政、安全保障、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六项”服务。

  目前,已有21个街道和135个社区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为10万余名老年人提供各类服务。作为全国最早实施居家养老的城区之一,包河区以社区服务为依托,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着力整合养老服务资源,探索、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截至今年5月,该区已建成区级居家养老平台及5个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8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将于2012年全面覆盖城区所有社区。该区规范了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和建设标准,在试点社区为城市一类低保、重点优抚对象及独居、空巢、高龄、病残等重点服务对象购买服务,每人每月100元。

  市老龄办介绍,《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基本规范(试行)》的出台,为《合肥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协调发展,多类养老方式相互补充,各种社会力量协调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在城市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全覆盖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对于规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提升居家养老管理服务水平,维护接受服务的居家老年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合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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