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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限额?以后会提高吗?
作者:   来源: 中新经纬  2018-04-25
  近日,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要求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这标志着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三支柱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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