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养老动态
谭浩俊:延税养老,看看你我能否享受这份政策红利?
作者:   来源: 金融界  2018-05-03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银保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称,自5月1日起,将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税延型养老险,试点期限暂定1年。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网站声明
中国养老网是全国养老服务业领先的资讯发布传播平台 创建中国养老智库
Copyright © 2014 中国养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35259号
网站设计著作权已注册 侵权必究
扫一扫,关注养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