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记者从第三次菏泽市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菏泽市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出台,围绕打造鲁苏豫皖交界地区科学发展高地战略目标,努力建设菏泽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
菏泽市委书记赵润田对民政工作做出重要批示。会议上,菏泽市委副书记、市长孙爱军回顾总结了菏泽市五年来的民政工作,并对“十二五”时期的民政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十二五”期间,菏泽将整合现有157处农村敬老院,集中规划建设60处左右中心敬老院。原则上人口超过100万的县区规划建设6-8处,人口低于100万的县区规划建设4-6处,到2015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原则上3-5个乡镇建设1处中心敬老院,或每10万农村居民建设1处敬老院。尽量利用原敬老院,确需重现选址的,应选址交通便利、环境安全的县城周边、乡镇政府驻地或集中居住区,并能够有效利用水、电、煤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和医疗卫生、体育健身、文化娱乐、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
中心敬老院占地面积应在20000平方米以上,房屋综合建筑面积达3000平方米以上,床位达到所辖乡镇五保供养人数的70%以上。可设计平房或楼房,楼房以三层以下为宜,四层及四层以上应设电梯。院落内布局要整洁、美观,有固定的密封式垃圾收容设施,空地作物和绿化覆盖面积要达到90%以上,院内要有休闲健身的活动场地,配备适量室外活动的健身器材。
其中,居室单人间使用不小于14平方米,双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8平方米;楼房公用卫生间每层至少设计一处,平房公用卫生间要临近居室,最远不超过50米,有条件的要将卫生间设计在居室内,卫生间内要有坐便器(椅)。
目前,城市低保对象人均月保障标准为240元,人均月补助水平为145元,农村低保对象年保障标准为1400元,人均月补助标准为75元。到“十二五”末,力争全市城市低保平均月保障标准不低于340 元,人均月补助水平不低于205元;农村低保最低年保障标准不低于2500元,人均月补助水平不低于125元。
全面推行县级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简化医疗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和惠及率,到“十二五”末,努力实现医疗救助城乡一体化,全市大病医疗救助水平达到人均5000元以上。
孙爱军强调,要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提高菏泽城乡低保水平,此外还要加强社会救助各项制度之间,与养老、医疗、住房、就业等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强化部门协调联动,解决好多头救助、重复救助、人情救助及救助遗漏等问题。
加强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到“十二五”末,全市98%以上的城市社区建立社区服务站,98%以上的街道建立社区服务中心,95%以上的城区建立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平台。
到“十二五”末,全市农村社区建设实现全覆盖,95%以上的乡镇建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保障政策。探索建立儿童津贴制度和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改善智障、肢残和精神病患者服务设施。
将加强撤县建区研究,优化市辖区的结构和空间布局,着力提高城市化发展的内在素质和战略竞争能力;加速发展小城市和中心镇,继续推进城区周边镇设立街道办事处;推进撤乡设镇工作,力争全市建制乡减少50%。
市级建设一所社会福利院、一所面向社会老年人开展多种服务的综合性养老机构、一所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的专业护养机构;每个县(区)建有一所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在城市,每个街道建有一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每个社区居委会建有一所老年人日间照料站(托老所)。在农村,80%以上的乡镇和50%以上的社区建立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
总造价420万元,建成后可使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100%,真正实现五保老人老有所居,老有所养。
(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