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建立 “一奖、一补、一贴息、二优惠”的扶持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按照规定,安宁市对新建养老机构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每个床位一次性奖励1600元;改扩建养老机构床位数达100个以上,且服务期达5年以上的,给予每个床位一次性奖励500元;对具有一定规模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站、托老所),给予一次性5~10万元补助,并按实际服务的老年人人数,给予服务机构每月、每人100元的服务补助。此外,养老机构通过信贷融资用于扩大养老规模或提升档次的,由财政给予适当贴息扶持,同时免征盈利性养老机构的营业税等。
(来源: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