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10年之久的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工作终于进入实质性阶段。5月7日,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正式公布《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指引》(以下简称《产品指引》)。《产品指引》是保险公司开发设计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的基本要求和统一规范。
此前不久,财政部官网消息称,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期限暂定1年。随着个税递延型养老金试点的落地和《产品指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税延养老险产品的基本形态已经确定,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第三支柱建设向前迈进一大步。
从某种意义上说,税延养老险有利于改善我国养老金体系结构失衡问题。应当承认,随着人口结构的进一步失衡,我国将面临严峻的老龄化问题。随着人口老龄化的高峰即将到来和创造价值的劳动力减少,养老问题的严重性和必要性已经摆在中国的面前,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大新挑战。
比全国老龄人口平均数更能反映城市养老问题严峻性的,还是在一些医疗卫生条件较好的大中城市,60岁以上人口的比重更是高出全国平均数的10个百分点左右,而且还有逐步加快之势。业内人士称,“国家保障的基本养老保险占养老金总数的约80%,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仅占约20%。而美国养老金体系的第一、第二、第三支柱大致比例是10%、60%和30%。”显而易见,中国第三支柱发展不足。换个角度说,在老龄化发展的趋势下,单纯依靠政府及公共财政来解决社会的养老问题,根本不能解决整体性最基本的保障问题。今年2月2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表示,2017年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呈刚性增长态势,2017年的支出是2.86万亿元,比2016年增加了10.4%,这将进一步令养老问题承压。
另一方面,随着老龄化加剧,中国医保体系承受的压力将显著增大。如果医保基金资源在此之前就已千疮百孔,那未来面临的情景将是一场灾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司长陈金甫曾表示,在中国的医疗发展中,原有的医疗发展是靠政府推动和公有资源在支撑。但在10年不到的时间内,中国卫生总费用翻了一番,达到了4万多亿元,根本的原因是动力机制发生了变化。不过,在所有的医疗消费中,比如2万亿元,其中有30%是浪费,是过度医疗。在人社部官员所透露的30%的医疗消费中,应该就有为数不小的比例是由各种各样的过度消费医保作出的“贡献”。就此看来,相关的制度改革和完善已经刻不容缓。
综上分析可见,面对中国愈发严峻的老龄化趋势,发力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势在必行。决策层也已认识到建立个人养老金对于补充和完善养老金体系的重要作用。事实上,“以减税促养老”是国际上的成熟做法。比较典型的是美国的“个人退休账户IRAs”——人们在退休前,定期投资一部分钱进入该账户,缴费和资金收益都可减免税,退休后便能从中领取养老金。截至2014年底,大约34%的美国家庭拥有IRAs账户,资产规模高达7.44万亿美元,占养老金总资产的30.19%,占家庭金融资产的11%。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此前发布的《2017年中国大中城市职工养老储备指数报告》结果显示,如果国家推出税延型养老保险,36个大中城市有购买意愿的职工人数比例将达到57.8%。毫无疑问,税延养老保险将是保险业发展的新增长点。正如分析人士所言,税收递延优惠、账户制、投资渠道多元化是把握第三支柱个人税延养老金制度设计的三大核心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