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自治区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创建工作,深入落实《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阿克苏地区老龄办下发阿地老龄办发〔2012〕28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创建活动规则,文件要求:一是地区范围内的县局级单位(不含局级单位机关的内设部门、下属单位)及各级党委、政府不参加评选,参评的重点是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和基层涉老服务部门;二是自治区垂管单位、中央驻阿企业、驻阿部队、地直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当地县(市)负责日常督促、检查和推荐上报工作,地区级敬老文明号由地区考核命名;三是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严格推荐程序和条件,按地区的总体要求狠抓落实,抓出实效。
(来源:阿克苏地区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