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菏泽市政府党组副书记、特邀咨询高木斗签发意见,同意《菏泽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主要任务分工》,要求下发到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市老龄办根据高书记的指示,印发了《菏泽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菏老发【2012】3号)。
通知指出,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结合实际,对所承担的主要任务进行细化和分解,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本部门、单位的工作计划之中,并明确具体责任人,切实抓好落实。
通知强调,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贯彻实施《规划》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完善措施。各部门、单位在组织实施《规划》过程中,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老龄办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及时沟通情况、提出建议,为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搞好服务,并运用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和参与老龄事业发展。
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实施《规划》的措施和计划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市老龄委报告。市老龄委将适时对各部门、单位实施《规划》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并报市委、市政府。
(来源:菏泽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