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岛市民政局获悉,青岛市在充分调研、专家座谈、各界人士修改的基础上,出台了《青岛市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等级管理办法》。
《青岛市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等级管理办法》从床位数、绿地率、居室面积及室内配置、康复医疗、公共区域的设置、管理制度、人员配备、膳食服务和运营情况等方面对各星级养老机构进行了规定。对等级评定的组织机构、实施程序、评定结果的使用和管理均作出规定。
举了解,今后每年都要进行新的等级评定与等级晋升工作。条件较好的养老服务机构要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开展工作,完善各项措施,努力形成服务品牌,争取达到预期目标;距离等级标准尚有差距的养老服务机构,应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争创目标,按照相关标准,扎扎实实推进,夯实发展基础,力争在不长的时间内跻身于等级养老服务机构行列。
2013年1月至3月为实地评定阶段。受理养老服务机构的申报,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测评,做出等级评定结论,报市民政局备案后,于2013年3月举行授牌仪式,向第一批获得星级的养老服务机构颁发牌匾和证书。
(来源: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