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泰安市老龄办按照《泰安市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管理实施办法》,指导做好全市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及管理工作,确保这一民生政策落实到位。2017年以前,宁阳县高龄补贴发放标准为90-99岁老人每人每年360元,低于全市其他地区每年720元的标准。市老龄办与宁阳县老龄办积极对接协调,指导提高高龄补贴发放标准。
自2018年起,宁阳县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由每人每年360元提高至720元,发放办法为按季度发放,宁阳县财政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到定点银行,由定点银行直接存到高龄老人个人银行账户,确保高龄老人及时领到补贴,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了资金安全。
在提高补贴标准的同时,审批手续进一步简化,由乡镇老龄办按季度到当地派出所直接提取到龄人员,与村级经办人员核实一致后,报县老龄办备案发放,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老年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