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济南市民政局局长张苏华带领民政部门相关人员在12345热线回答了市民的询问。记者发现,居家养老、城乡低保救助、优待抚恤、退役士兵安置等问题备受市民关注。
“今年有望把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推行到农村。届时将在每个区县设立试点村,并借助老年人协会、农村老年关爱之家等平台,试行居家养老服务模式。”6日11:00,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李玉山介绍,目前济南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90万多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15%,“根据最新调研结果显示,我市愿意接受养老机构代养的老人不到5%,但愿意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达95%以上。”
据介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三大类,目前市内5区已全面推行,符合条件的独居老人、高龄老人和特殊困难的老人可享受每月由政府购买20个小时的送时服务。截至目前,济南已有3000多名老人享受居家养老的政策补贴。
2012年6月以来,我市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托管机构进行了资助金发放。李玉山表示:“这是首次按人头数、床位数对我市福利机构进行的常态化资助,也是财政部门将资金划拨到私人账号的头一次尝试。目前发放问题主要集中在各个区县,到了区县一级,资助金发放还需协调。”
据了解,2011年5月,济南市出台《济南市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资金资助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每收住一名本市籍老年人,将给予养老机构每月60元的运行生活补贴;已投入运营的残疾儿童康复托管机构,机构使用面积在500㎡以下(含500㎡)或接收康复训练人数在50人以下,每年资助1万元,面积500㎡以上或人数50人以上则每年资助2万元。2012年6月,市政府一次性拿出600万元,对首批符合条件的58家养老机构和7家残疾儿童康复托管机构,根据运营年头、机构规模等标准,按比例分批拨付资助金。
(来源:新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