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烟台市老龄办,烟台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等14个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市动员部署2012年“敬老月”活动。
《通知》提出,“敬老月”活动要以“关爱老人、孝行烟台”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六个老有”目标,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及省、市优待老年人规定;深入宣传党和国家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推动老年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大力宣传全市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和对策措施,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广泛组织和动员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家庭和个人,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切实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享晚年幸福生活。
《通知》明确了五项重点活动内容:一是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真情为老年人送温暖。通过走访、发表署名文章、电视广播讲话和参加庆祝活动等形式,对广大老年人进行节日慰问;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多种形式的为老年人送温暖活动;走进老年人家庭和养老机构,重点解决好城乡困难、“空巢”、高龄等老年人的生活问题。二是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为老年人办实事。把为老志愿服务活动与“创建文明城市”、“讲文明、树新风”等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志愿者走进养老机构和老年人家庭,提供家政、照料、心理疏导等服务;积极动员社会各行各业为老年人提供商业、餐饮、文化、旅游等多方面的优先优惠服务。三是扎实开展老年维权活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通过开展老年法规政策督查等工作,把各项惠老政策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老年维权示范岗”和“老年优待服务窗口”作用,积极为老年人出行、就医、维权等提供优质服务;努力做好老年人信访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老年法律援助工作和涉老政策、法律咨询活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四是积极开展老年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有益健康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烟台市老龄办将举办第三届烟台市老年文化艺术节决赛、十大孝亲敬老楷模表彰以及老年书画摄影大赛颁奖典礼等活动,各县市区也要举办一场大型老年文体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节庆气氛,引导老年人追求乐观向上的生活方式;加强基层文化大院和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积极开展面向基层的老年文体活动,同时充分发挥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现有公益性群众文化单位的主导作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五是强化老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大力宣传老龄工作形势任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类尊老敬老先进单位和个人典型,着力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气;在主流媒体上开设“敬老月”专版或专栏;采取发送敬老公益短信、定制敬老公益彩铃、制作播出敬老公益广告等形式,引导全社会都把关爱老年人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形成家庭和睦、代际和顺、社会和谐的新风尚。
《通知》对14个部门进行了责任分工,并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领导,突出主题,贴近老人,统一行动,形成合力,共同掀起全市敬老爱老养老助老新高潮。
(来源:烟台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