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市级老龄工作检查圆满结束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市级老龄办在老龄工作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其规范化建设对于推动全局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这次检查的侧重点上,我们由以往的典型单位向市级老龄办机关倾斜,其目的在于推动市级老龄办机关规范化建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老龄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检查内容上,我们由单一性的工作检查向检查相关文件、资料、数据、档案等综合性地检查转变,注重引导加强市级老龄办机关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在这次工作检查中,我们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检查重点工作、档案、数据信息资料等三个方面,以完善老龄办机关各项功能,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提升管理和工作水平为导向,着力打造责任机关、数字机关、规范化机关。在检查方法上,我们采取了听、看、查相结合的方法。把检查的过程作为相互学习,相互促进,找准标竿,开展对标活动,不断提高的过程。”省老龄委专职副主任王进龙同志,在全省市级老龄办工作检查总结会议上强调。

  8月13日,省老龄办下发《关于对市级老龄办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两次召开主任扩大会议,对检查工作进行具体研究、部署和安排。又将11个市和省直机关老龄办分为两个组,于8月27日省老龄办领导带队,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巡回检查。9月17日两个组又分别对太原和晋城交叉进行了现场观摩,9月18日,省老龄办在太原召开全省市级老龄工作检查总结会议,进行了讨论、交流和总结,使巡回检查工作告一段落,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圆满成功。

  一是对全省各市老龄办的工作有了比较真实的了解。大多数市老龄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带着责任,带着感情,承载着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使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用“敬业、奋进、和谐、卓越”的山西老龄精神,在平凡的老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了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得到了广大老年人的好评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二是各市、省直机关老龄办主任通过南北交叉,纵横相比,逐项对标,找准了自己在全省老龄工作中的位置,激发了比学赶超,创先争优,追求卓越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形成了上下协调,纵横贯通,步调一致,强势推进老龄机关规范化建设的共识。

  在这次检查总结会议上,晋城市老龄办主任张爱梅,太原市老龄办主任李并敏,晋中市老龄办主任李志华就加强本市级老龄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做法与效果作了发言。随之,参加会议的各市老龄办主任、巡回检查和交叉观摩的负责人,将所闻所见以及所属老龄办规范化建设的亮点与不足,扬长不避短进行了表态发言。一致认为,这次省老龄办对市级老龄办工作检查,为市际之间提供了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好机会,会后要按照省老龄办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对标活动,从细微之处查找不足和问题,弥补不足,认真解决问题,尽快缩小差距,进一步提高本级老龄办机关规范化建设,推动老龄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王进龙主任在这次检查总结会议上讲话时,对进一步加强市级老龄办机关规范化从以下五个方面提出了新要求。一、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要形成制度,建立健全考核办公室工作规范化的工作机制。三、要认真负责,积极搞好本单位及所属县(市、区)老龄办机关工作规范化建设,力求使每一项工作都能出台相关文件,进行周密地安排部署,进行及时地调研指导,力求取得经验和成效。四、要博采众长,掌握建立相关规范化建设科学的方法和途经。五、要以此为切入点,推动各项工作上新台阶。认真搞好老龄办机关规范化建设,助推各项老龄工作上档次、上台阶、上水平。

  最后王进龙主任强调,老龄办机关规范建设,说到底是组织、思想、作风建设以及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老龄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适应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新需要,广大老龄干部法制意识、组织纪律观念不断增强,爱岗敬业、争创一流的意识不断强化,学习能力、写作表达能力、办事能力等综合能力不断提高,使老龄办机关成为学习型、调研型、数字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各级老龄办要围绕这一目标,矢志不渝、勤奋努力。规范化建设的过程,也就是组织、思想、作风、制度、干部队伍建设的过程。希望通过规范化建设,使老龄干部的思想境界更加高远,工作思路更加清晰,工作作风更加优良,各项工作都能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省老龄办副主任续爱峰主持了全省市级老龄工作检查总结会议,省老龄办综合部部长李喆和权益部部长张强等参加了会议。
(来源:山西省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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