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农村留守老人家庭面临如下困境:农村老年家庭劳动力趋于老化,后续农村劳动力匮乏;农村留守老人家庭区域性差异化扩大,尤其是中西部地区,跨地区迁移流向非农产业,使得农村老年留守家庭比例呈现自东向西逐渐上升的阶梯分布;老年家庭的留守老人一般受教育程度低,不掌握农业新技术和装备,远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农村留守老人家庭对劳动力、技术、资金上投入都相对不足,出现了“凑合式”“省事式”种地,有的耕地甚至被撂荒。
解决好农村留守老人家庭问题的对策:一是统筹考虑农村留守老人家庭区域差异,对农业生产作出适度安排。考虑农村老年人留守化、高龄化趋势的发展,对于社会公共服务需求的转变,应及早安排发展,保留老年农户家庭经营内核,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二是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坚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原则,充分尊重老年农民的意愿和主体地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损害老年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尤其要纠正、查处违背老年农民意愿、损害老年农民利益的行为。三是创新农村留守老年人帮扶关爱服务。本着“因村制宜、量力而行、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把农村留守老人家庭的老年人,尤其是高龄、特困留守老人作为帮扶服务的重点。在现阶段应倡导村民互助组织、基层老年协会解决农村留守老人家庭生产生活困难,采取及时措施,推动基层老年协会发展,在农村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队,农忙时为老年村民提供服务。
农村留守老人家庭在农业生产的困境和对策研究,归根结底是解决“明天谁来种地,谁来种好地”的问题。贯彻新发展理念,农村应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之路,保障农民多环节全链条分享产业融合发展利益。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要求,解决农村留守老人家庭的困境。
留守老人作为老年人这一弱势群体中的一个“脆弱群体”。我们必须采取措施为其提供帮扶服务,这既是乡村新时代要求,也是聚焦帮扶制度难点。加快推进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帮扶制度,完善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尤其是把高龄、特困、低保的留守老人作为帮扶服务的重点,其他老年人按照个人自愿的原则,也可作为关爱服务对象。同时,瞄准农村养老服务需求的有效供给,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基层老年协会发展,建立起农业产业化、农村社区化、农民职业化,新型城乡互动一体化道路,让农村留守老人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