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9月24日,南充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全市要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全覆盖,城市孤老和农村“三无人员”养老保险率达100%;城乡医疗保险全覆盖,城市孤老和农村“三无人员”医疗保险率达100%;城乡低保家庭老人救助全覆盖,生活、医疗救助率达100%;城乡高龄老人补贴全覆盖,80岁以上补贴率达100%;城乡养老设施全覆盖,农村敬老院、城市福利中心、城市社区老人日间照料站、城市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站、社会养老机构、老年大学及老年活动中心配套齐全;城乡老年组织全覆盖,老龄工作机构、老年人协会、老年群众性组织逐级健全。意见从七个方面提出了加强老龄工作的要求:

  完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城镇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扎实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将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的“三无人员纳入”五保(保生活、保医疗、保住房、保穿衣、保死亡)范围。积极推进农村计划生育老年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完善运行机制,提高扶助标准。实行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助政策。

  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积极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群众参加商业大病医疗保险,对城乡低收家庭老人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对老年“三无”人员治疗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通过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给予解决,对罹患恶性肿瘤等21种特殊疾病的老年人实行“五定一跟踪服务”,将其门诊费用按住院报销。

  发展社区老年服务体系。加快日间照料室建设,为居家养老人员学习、娱乐、休息、生活等日间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上门服务。通过政策引导、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鼓励种类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行业等社会力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多元化生活服务。

  健全集中养老服务设施。加强农村养老院和城市福利中心建设,提高集中养老服务水平,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养老床位新增2.5万张。通过整合、转换或转变用途等方式,将闲置的医院、学校、企业及种类公办培训中心、活动中心等公共设施资源改造后用于养老服务。

  发展老年文化体育事业。建立健全基层老年文化体育组织,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基层老年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实行老年人优待。70周岁以上老年人到旅游景点、公园、国家投资的体育场所活动,乘坐城市公交车,凭身份证、老年证享受门票、车票免费优待;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社区医疗站实行一年一度免费身体检查。

  搞好老年人法律服务。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诈骗、伤害、虐待老年人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严重违法行为。对老年人因养老、医疗等纠纷提起的诉讼,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和优先执行,对拒绝赡养或虐待老年人的行为,要及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意见还从搞好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严格督查考核、营造良好氛围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政策扶持、强化保障的措施。
(来源:四川省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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