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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将老人送养老院长时间不探望或将被通报
作者:   来源: 东方今报  2018-07-26
  法律明确规定子女应当经常看望老年人。但在生活中,一些子女将父母送到养老院后,却长期疏于探望。7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此次提交的审议修改稿对《条例草案》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其中明确,对较长时间未探望老年人的家庭成员,养老机构可以向其所在单位、所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建议,督促其前往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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