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居家养老服务3年后将覆盖60万老龄人口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孝为德之本。宝鸡市城市精神中首条就是“崇德尚礼”。尊老敬老爱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今年10月是全国第三个“敬老月”,活动主题为“敬老爱老,共建共享”。10月23日是“九九”重阳节,也是第25个老人节。

  近日,记者从宝鸡市老年事业局了解到,预计到2015年全市老年人口总数将达到60万,约占全市总人口的15.7%。2011年到2015年是宝鸡市老年人口快速增长期,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将更加凸显,因此大力推进老年服务体系、老年工作体系、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从制度、文化、物质等方面应对人口老龄化就显得尤为重要。

  “十一五”期间,全市老龄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在市老龄办基础上成立老年事业局。全市38.5万60岁以上农村居民和1.56万60岁以上城镇居民分别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养老金。全市已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7个,农村社区老年活动中心250个,新建和改建县区老年活动中心6个,老年公寓5个,床位1500多张。2002年开始,率先为全市年满9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2007年开通全省首家3999110老年人信息服务热线,累计为老年人提供各类信息服务2万多次……

  记者了解到,“十一五”末,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52.3万,占总人口的14.1%,预计到2015年老年人口总数将达到60万,约占全市总人口的15.7%。

  为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十二五期间,在老年社会保障方面,宝鸡市将进一步提高城乡老年人养老保障水平,市县两级均要建立高龄老人信息库,确保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工作无失漏。进一步完善老年医疗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老年人就医减免制度。进一步完善老年福利制度与优待政策,鼓励和支持乡镇(街)、行政村(社区)建立养老互助金、养老救济金制度,各县(区)老年救助基金“十二五”末力争达到20万元。

  在老年服务方面,宝鸡市以社区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机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家政服务机构和其他相关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逐步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到2015年,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各县区至少建成一所综合性、多功能、2000平方米左右的老年活动中心。发展壮大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

  2010年6月,渭滨区在全市率先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记者从宝鸡市金台区老龄办了解到,目前金台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筹备工作已经完成,预计2012年10月正式运行。家住金台区宏文路的刘菊香老人说:“咱们区也有了居家养老中心,以后子女不在身边也不用担心生活有什么不便了。”只要打个电话,就有服务人员上门洗衣做饭做家务,还可以找人陪着聊天逛街看病。

  金台区现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54819人,占全区总人口14%,其中60-69岁老人30261人,70岁以上老人24558人,老龄人口以每年3.57%速度增长,位居宝鸡市前列。为进一步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打造居家养老平台,提高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水平,金台区将每年拿出专项资金为全区高龄、孤寡、空巢和特困老人提供家庭保洁、陪同就医、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无偿服务,费用由政府补贴。成立后的爱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将对户籍在金台区并在金台区居住、年满60周岁以上并符合6类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服务。

  享受政府补贴无偿服务的对象、范围及标准

  户籍在金台区并在金台区内居住、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老年人可享受政府补贴的无偿服务。

  第一类: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的“三无”老人。补贴标准:300元/月、户(合提供服务时间30小时)

  第二类:低保户中不能自理或半自理的独居老人、与儿女同住但儿女无劳动能力或残疾的老人。补贴标准:250元/月、户(合提供服务时间25小时)

  第三类:家庭人均收入在500元以下,且不能自理或半自理的独居老人、与儿女同住但儿女无劳动能力或残疾的老人。补贴标准:200元/月、户(合提供服务时间20小时)

  第四类:家庭人均月收入在600元以下的二级以上残疾老人及无子女且抚养第三代未成年在读的孤寡老人;家庭人均月收入在800元以下年龄在70岁以上当地无子女照顾(子女在宝鸡市以外)或子女残疾的老人。补贴标准:150元/月、户(合提供服务时间15小时)

  第五类:70岁以上的市级及以上劳模、四级以上伤残军人、归国华侨;100岁以上老人。补贴标准:100元/月、户(合提供服务时间10小时)

  第六类:70岁以上的五至六级伤残军人、80至100岁的优抚对象;80至100岁独居或夫妻自居儿女不在身边的老人(儿女在宝鸡市城区以外)。补贴标准:40元/月、户(合提供服务时间4小时)

  注:上述补贴标准以10元/小时标准提供钟点工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籍等养老援助。服务时间按月结算,不累计、不折现,过期不再使用。

  结合区情,发展“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这是陈仓区老龄办近年来在助老养老问题上探索出的新模式。记者从陈仓区老龄办了解到,目前陈仓区“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已达450人,已覆盖服务6.63万名老年人,其中2000名困难老人的养老服务得到了重点保障。目前,陈仓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6.63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5.04%。近年来,虢镇、车站、厂区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的投用,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丰富了老年人文化生活,但这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老人们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很大,面对这种局面,陈仓区老龄办另辟蹊径,找到了一条适合区情的养老模式——发展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志愿者服务内容涵盖了老人养老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谈心聊天、代购物品、修理物件等,以此来补充空巢、高龄、困难、失能老人养老需求。

  据了解,陈仓区委、区政府专门成立了“为老年人服务志愿者工作指导委员会”,并先行在城关等指导服务中心进行了试点。各指导服务中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每月帮扶计划,确保月月有计划,天天有活动,使2000多名困难老人得到更加全面的服务。为激励志愿者更好地为老人服务,实行星级管理制度,每年拿出一定经费,对在为老服务志愿者活动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除此之外,各指导服务中心根据每位志愿者工作服务工时,归档建立服务储蓄卡,如果现有志愿者在一定年龄段生活不能自理时,由后续志愿者按照其储蓄卡综合情况,为其提供志愿者服务。

  重阳节前 探望百岁老人

  宝鸡市金台区宏文路东社区新秦花园小区105岁的李秋莲老人在拿到慰问金后激动地流下了眼泪。10月12日下午,在重阳节前夕,宝鸡市金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唐恩岐带领区老龄办工作人员来到宏文路东社区的新秦花园小区,慰问探望老人,并送上了1400元慰问金。

  宝鸡“敬老文明号”进入创建评选阶段

  为增强全社会的敬老意识,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深入开展为老服务,促进尊老敬老风尚的形成,宝鸡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目前,创建工作已经进入创建评选阶段。

  据悉,经中央批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从去年起在全国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并作为常设性项目,每三年一个周期。

  记者从宝鸡市老年事业局了解到,“敬老文明号”是指在经营、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岗位上,积极开展优质为老服务的先进集体。首轮创建活动时间为2011年10月至2013年底。创建活动在全国、省、市、县四级,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考核推荐的办法进行。目前宝鸡市创建工作已经进入创建评选阶段。宝鸡市创建活动在全市各级涉老部门、公共服务窗口行业、为老服务组织、企事业单位、老年社会组织中开展。
(来源: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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