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河北省唐山市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08.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8%。为做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有关工作,近年来在唐山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该市各级老龄部门坚持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动员有关部门单位支持,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有力地提升了工作水平,为推动全市老龄事业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总体目标创造了有利条件。
领导重视,将老龄工作列入了议事日程。唐山市委、市政府坚持把老龄工作当作民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重点突出了对养老事业的关注及对老龄工作的支持。2009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唐山市加快社会养老事业发展的意见》,就加快全市社会养老事业发展提出了“到2013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22张”。目前,全市各类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2.45万张,已接近实现这一目标。同时,明确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和床位运营补贴政策优待,对机构用水、用电、供暖、燃气等方面按居民生活价格收费予以优惠。2011年,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唐山市推进城乡社会养老“幸福工程”实施方案》,今年又印发了《唐山市2012年城乡社会养老“幸福工程”实施意见》,围绕重点解决独居、空巢、留守及困难老人的居家养老问题,要求每个县(市)区至少兴建一所高标准示范型养老机构;每个乡镇(街道)兴建一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个村(居)拥有一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目前,全市已建立各类养老服务中心(站)3269个,覆盖面接近60%。今年7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唐山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对社会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老龄产业、老年精神文化生活、老年权益保障、老年人参与社会、老年社会服务管理等七个方面提出了新的奋斗目标,为唐山市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老龄事业的全面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
加大投入,老龄工作经费有了财政保障。为保障老龄工作开展,促进老龄事业发展,解决有钱办事问题,在市政府领导及市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唐山市从2009年起将老龄工作经费专项列入财政预算,并从2011年起将老龄工作经费由原来的30万元追加到50万元。同时,市、县两级根据老龄事业发展的需要逐年加大财政投入,自2008年以来平均每年用于发展养老事业的投入达到3000万元。其中2011年市财政投入养老事业的专项经费达到525万元,今年将投入600万元。
健全组织,加强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建设。唐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于2000年恢复成立以来,经过不断调整、完善,进一步明确现有28个成员单位的职能,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有力的推动和保障了老龄事业的发展。各县(市)区按上级要求均成立了由党政领导挂帅的老龄工作委员会。为解决有人办事问题,该市于2002年率先在全省落实了市级老龄办编制及人员配备后,各县(市)区逐步明确了专、兼职工作人员。为彻底解决各县(市)区老龄办无专门机构编制、无专职人员、无工作经费问题,2011年唐山市老龄办与市有关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有关要求。目前,已有13个县(市)区确定了老龄办编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及工作经费,唐山市及6个县(市)区老龄办分别配备了与职级相对应的专职副主任,从而有力地加强了各级老龄工作力量。
营造氛围,老龄宣传教育深入人心。唐山市各级老龄部门十分重视老龄宣传工作,注重发掘、宣扬敬老典型事迹,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为载体,广泛进行宣传报道。经过多方争取和协调,市老龄办从2010年9月起,与《唐山劳动日报》合办了“老人天地”专版,分别设有纪事、纪念、杂谈、健康、博览等多个栏目,既宣传了孝亲敬老典型和养生保健常识,又吸引了众多老年人参与投稿,至今已刊发56期,先后对百名“孝亲敬老之星”事迹进行过宣传报道。同时,支持社会力量办好《唐山老年》刊物,2011年以来指导《唐山老年》编辑发行16期,增加了老龄工作宣传内容,扩大了发行面,为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发挥了引导和示范作用。在民政部“一报两刊”、全国老龄网、河北老年网等多家媒体上,曾多次宣传报道过唐山市老龄工作动态。为推动老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唐山市以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和“敬老月”活动为契机,连续三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评选表彰“孝亲敬老”典型活动,共表彰“孝亲敬老之星”、“十大孝星”、“敬老好儿媳”等先进个人341名;表彰“敬老先进单位(集体)”、“孝亲敬老之家”等307个,并将这些事迹突出、影响面大的先进典型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在全市唱响了敬老助老的社会风尚。
关爱老人,助老服务已蔚然成风。唐山市各级老龄部门坚持在春节和重阳节期间走访慰问高龄、困难老人,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向老年人献爱心活动,使一大批高龄、空巢、失能半失能及因病、因灾致贫的困难老人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爱和社会的温暖。近三年来,全市每年走访慰问高龄及困难老人3800多名,每年投入的资金达到200多万元。同时,市老龄办协调有关爱心企业先后向13600多名老年人赠送食用油14800公斤。按照河北省统一部署,2008年以来各级老龄办与当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组织开展了“助老健康御险”活动,全市参保老年人累计达到59.2万人次,其中有1200多名参保老年人因受到意外伤害得到理赔金425.89万元,有效减轻了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为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唐山市老龄办组织实施了“爱心护理工程”项目建设,经推荐申报,全市有4家民办养老机构被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命名为“全国爱心护理工程建设基地”,并从上级部门为15家民办养老机构争取价值30多万元的养老护理器械和车辆。为扩大对高龄老人的优待范围,唐山市老龄办积极推进高龄补贴制度建设,百岁以上老人全部落实了按月发放保健补贴制度,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00元,最高达到每人每月300元。据统计,五年来为百岁以上老年人发放保健补贴累计达到120多万元。在全市范围内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已获批准,即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实施。目前,丰南、路南、迁安、路北4个区(市)已在全市率先实施了对不同年龄段高龄老人或高龄困难老人发放生活补贴的政策。其中丰南区、路南区对85岁以上高龄老人每年发给1000元生活补贴,路北区对80岁以上困难老人每年发给1000元生活补贴,迁安市对9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发给200元生活补贴。
搭建平台,吸引了众多老年人参与精神文化活动。唐山市老龄部门把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老年文体活动作为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以此影响和带动更多老年人参与到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中来。近五年来,该市已成功举办了三届老年人艺术节,每年举办老年人欢度重阳节文体展演以及各种形式的文体娱乐活动,并协调社会力量先后举办了银龄才艺电视选拔赛、俏夕阳民间秧歌电视大赛等全市性的老年文化体育盛会,来自全市14个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820多个代表队的18500多名老年人参加了各种文体项目表演。另外,组织举办了三次老年人优秀书画、摄影作品展,所展出的350多幅书画作品是由近千幅参赛作品中选出的,参展的630多幅摄影作品是从12300多幅作品中精选而出的,吸引了众多老年人参与其中。今年以来,市老龄办协调有关爱心企业成功举办了唐山市首届中老年春节文艺晚会、第二届唐山市群众文化艺术节“海润杯”中老年文艺大赛、唐山市第三届“孝行天下杯”老人唱老歌电视大赛,先后有1200多名老年人参与。组织开展老年文化活动,不但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而且使老年人参与各种文化活动的热情和艺术水平不断提升。2010年,开滦集团公司老年秧歌队参加了在江苏连云港举行的全国健身秧歌大赛获一等奖,唐山市群艺馆乐友合唱团参加了第十二届中国老年合唱节获得银奖;今年,唐山市退管会银凤艺术团参加了在山东省烟台市举办的第三届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2012全国服饰大赛荣获银奖,唐山市群艺馆太阳之声合唱团参加了在北京举办的第十九届“京华之声”合唱比赛荣获金奖。目前,全市老年文化活动蓬勃开展,在城乡社区都能够听到老年人的欢歌笑语,在公共场所也经常能看到他们健身娱乐的身影,群众性的老年文化活动已成为唐山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道靓丽风景。
(来源:唐山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