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机构注册成"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是每一家企业,每一个项目都会面临的选择,而这选择的背后,其实影射了一个企业对养老行业政策、市场、资本的体系化认识,以及在商业模式闭环上的慎重考量。这些年看到过很多企业在养老机构选择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之间的挣扎与茫然,我认为两者并无对错之分,但关键在于:我们是否真的搞懂这两者之间的差异?
1误区1: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不盈利。
1998年9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1号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第一章、第二条明确定义: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这是迄今为止,对于"非营利性"最官方的表述,相对的,"营利性企业单位是以盈利/利益为目标的,追求利润回报的"。因此,我们可以看到"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并非指是否可以盈利,而是指企业的经营目的是否以盈利为目标,换言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也可以盈利,只是按照现行政策限制,盈利部分不可以名正言顺的进行股东分红,只能用于再投入。
2误区2:营利性养老机构盈利能力更强,利润更高。
近年来,高端养老机构大部分都会注册为营利性,抛开理性的因素,其实还是存在不少误区,最明显的例子就是误认为:营利性养老机构盈利能力更强,利润更高。
其实不然,首先看看国外,大型连锁养老品牌中注册为营利性的项目比重极少,最明显的就是日本,因为营利性项目享受不到介护险等相关政策性补贴和支持,导致营利性项目的盈利和收益水平通常会远低于非营利性的项目。澳洲也同样如此,曾经跟澳洲一家排名前10的连锁养老品牌高层交流,对方坦言,出于经营考虑,现在澳洲的养老公司基本已经不再做营利性的养老项目,大家每年的床位扩张速度取决于能从政府规划的非营利性床位中竞标获得床位数的份额。
回到国内,只要在民营养老机构(大多注册为民非)工作过或参与过养老机构收、并购的朋友都知道,这些民营养老机构的利润率水平还是相当可以,相比于那些高大上的营利性养老机构,盈利模式从来不是它们的困惑。
3误区3: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在"定价权"上受限制
我们常常会听到养老机构不做民非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定价权不自由,受政府限制,这句话半对半错,不能一概而论。
实际如何呢?首先要区分养老机构是属于哪种形式的民非?没错,民非也有不同的形式,主要取决于投资主体的不同:
第一种叫做"民办民营",即项目投资主体是民营资本,运营主体是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第二种叫做"公建民营或公办民营",即项目投资主体是政府,运营主体是民非。
其实当前绝大多数养老机构,投资主体基本以民营资本为主。
对于第一种民非形式,即由民营资本投资建设、改造的养老机构,无论从政策层面,还是实操层面,定价权基本是自由的,政府是不太干预的。
那么,这种说法有没有相关政策支持呢?是有的:2014年国务院发文(国发〔2014〕60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其中第八条第二十八项明确指出:
除公立医疗、养老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按照政府规定的价格政策执行外,其他医疗、养老服务实行经营者自主定价。2015年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发改价格〔2015〕129号)--《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第一条第一项指出: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合理确定,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对非营利机构监管需要,对财务收支状况、收费项目和调价频次进行必要监督(实际运营过程中,政府部门几乎不干预)。
4误区4:营利性养老机构更容易获得养老资质审批
在养老资质这个问题上,有一种说法:认为营利性养老机构更容易获得审批,这其实是一个比较荒诞的理解。
因为对于一个养老项目,无论是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都需要取得一个审批文件,叫做《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也有些地方叫做《养老机构执业许可证》),所谓的养老资质实际上指的是这个审批。
换言之,即使某个养老机构在工商局取得了营业执照,但如果没有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从法律意义上说是不可以合法开业的,也就是说营业执照是项目主体合法,但尚不具备养老服务的经营权,因此我们会看到营利性养老机构的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一项,通常会这样表述:集中养老服务/养老、照料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养老资质获取的难点在于民政部门核发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许可证的难点在于太多的前置审批资质),而并不在于到底是工商局注册的营利性机构,还是民政局社团办注册的非营利性机构。
5误区5:民非养老机构投资算捐赠、利润不得分红、退出无路径
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中第六条明确说明:
民办非企业单位须在其章程草案或合伙协议中载明该单位的盈利不得分配,解体时财产不得私分。这是民非养老机构投资算捐赠、利润不得分红的原始出处。但是,在实操层面,大家都清楚很少有企业或个人真的会把投资当成了捐赠,有了利润也不分配,因此,解决路径也是相对清晰、可行的,虽然似乎有一些灰色边缘。
首先在养老机构投资方面,一定会投资、资产、运营三个主体相对独立,投资和资产一定会以一家工商注册的企业操作,而在养老机构运营层面会成立一家注册资金很小(大多数是10万元)民非机构。其次,关于利润分红,大致会通过偿还借款、品牌使用费、运营管理费、物业使用费等等形式,将民非机构的利润"合法转移"。
最后,关于如何退出,这些年大量的民非养老机构收、并购、以及新三板上市案例也让我们看到了资本对于民非养老机构相对清晰的操作路径。
6误区6:国企不能做民非。
近年来,除地产、保险外,国有企业也是大举进军养老产业的关键力量,除了主动选择注册营利性养老机构外,也听到有些想注册民非的国企无法完成注册,这里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中第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拥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且其合法财产中的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
那么,如果国有资产超过三分之一,是否可以做民非呢?
答案是可以的,这就需要走第三条路径:注册为在编的事业单位(选择经营性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中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不纳入机构编制核定范围,由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利用国有资产依法依规举办的,按照非营利性规则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事业单位设立登记。
因此,国有资产超过三分之一的养老机构也是可以注册为民非的。
72019年起,北京营利性养老机构也可以享受相关运营补贴
养老机构建设补贴、改造补贴、以及运营补贴是养老机构的核心政策福利,因各种原因,建设补贴和改造补贴获取难度极大,因此运营补贴成为养老机构最重要的一部分收入来源,而且几乎是零成本。但长期以来,运营补贴只针对民非养老机构,这也是民非养老机构利润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北京市有些区县每床每月最高可给予800元的运营补贴,这是一笔相当客观的收入。位于北京十三陵的温馨老年公寓,每年主要利润就来自于近2000入住老人的运营补贴,高达千万。随着《北京市社会福利机构运营资助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发布,2019年北京将在全国率先执行"一视同仁"的补贴政策,除此以外,除了床位运营补贴外,针对是否设置医务室、是否获得星级评定(星级评定和标准化又将迎来新的热潮)、是否辐射社区居家服务等方面,也出台了更加综合的补贴政策。
这对尚处于水深火热的中高端营利性养老机构来说,绝对是重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