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民营企业兴办养老事业,可以享受这些优惠!
作者:   来源: 重庆时报  2018-09-05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养老是事关民生的一项重要福祉。为加快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重庆市出台多项措施,鼓励扶持民营企业兴办养老事业,推动养老机构发展步入“快车道”。
 
  出台政策鼓励引导
 
  制定出台《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2件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事实意见》等18个养老服务政策文件,完善支持民营经济参与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制度措施,建立扶持社会办养老机构政策体系,把适合市场承担的养老服务交给市场,鼓励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先照后证”登记制度,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依法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放宽投资准入,鼓励支持外商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其设立的养老机构与国内投资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优化审批流程
 
  申请设立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符合直接登记条件的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经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实行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机制。对于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经营者自主确定。对于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合理确定。
 
  提供资金扶持
 
  提高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补助标准,对新增和租赁床位分别给予每张10000元和5000元的建设补贴。大力扶持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的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今年,全市计划新增30家社会办养老机构,打造2家品牌连锁养老机构。
 
  提供大数据支持
 
  全面启动“智慧养老”“智慧社区”信息平台建设,全市已建立40个区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821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近1000条社区信息服务热线,实现社区服务全覆盖,形成“区县平台+社区服务实体店+社区信息热线”养老服务网络,为民营企业兴办养老事业提供信息化大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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