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以制度养老来替代养儿防老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面对快速到来的老龄化发展阶段,当传统意义上的“养儿防老”模式受到现实挑战时,众多专家纷纷呼吁要通过前瞻性的制度安排来解决养老这个社会系统问题――当以“制度养老”来替代“养儿防老”

  一周前,一则耐人寻味的“文氏4兄弟寻人启事”在央视《新闻联播》中播出,一时间网络舆论对此议论纷纷。

  在我国快速进入老龄化的发展阶段,广西桂林文氏4兄弟坚持寻母2个多月是对孝道的一种弘扬和坚守。细心的读者在详细了解“四兄弟寻母”的故事后也将对时下的养老模式进行拷问:古语都说“养儿防老”,可是儿女多了,就一定能够真正做到“防老”有保障吗?文妈妈有4个儿子,不一样走失了吗?未来,有那么一天,当我们真正年老体弱时,究竟靠什么来保障自身的养老?

  传统“养儿防老”模式受到现实挑战

  一直以来,在国人的传统观念中就有“养儿防老”的思维模式。至今,在一些农村地区,一些家庭仍然认为“多生儿子多受益”。由黄宏和宋丹丹主演的小品《超生游击队》曾通过犀利的语言和夸张的表现形式对此种现象进行了抨击。

  “在过去,由于缺少社会保障和受传统思维观念影响很深,才会使人们有‘养儿防老’的思维意识。”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广州博士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养儿防老”是农业社会一种传统意义上的赡养观念。而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以及“421”家庭模式的出现,“养儿防老”早已经演变为“养子女防老”。而且,由于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这种传统的养老模式正在受到冲击,尤其在城市中体现得相对明显。

  业内有专家认为,城市地区计划生育工作普及得早,一个家庭中通常只有一个子女,在父母年老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形下,单纯依靠子女来护理和照料显然是不太现实的。

  “平心而论,现在年轻人工作都很不容易,不能给子女太大的压力。”北京某军队师级退休干部王阿姨快人快语地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说,她年近40岁的女儿是某单位的中层干部,平时工作压力就非常大。自己有个头痛脑热的事情从来不会去打扰孩子,都是去附近的社区医院输点滴就了事。王阿姨坦言,虽然有“养儿防老”一说,但是她从来没有想到过要依靠儿女来养老,主要是因为自己有着丰厚的退休金,身体也很硬朗,实在到了动不了那一天,也会去养老院,不给儿女找麻烦。

  在北京市海淀区某中学退休的丁老师已年近70岁,老伴过世后一个人生活。随着年龄的增大,丁老师也多了一种担忧――“未来,如果自己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怎么办?”虽然她有两个女儿,但是都在国外且已经加入所在国国籍。丁老师现在最大的期望,当自己有需求那一天,养老院床位不再“紧张”。

  养老是个社会系统问题,亟待前瞻性的制度安排

  王广州分析指出,养老是一个社会系统问题,当前亟须政府和社会进行前瞻性的制度安排。

  每个人都有养老金,但一个现实的问题是养老金能否确保老年人获得满意的养老服务以及能否足够支撑老人的养老支付?记者在采访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所长杜鹏教授时了解到,伴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和不断完善,养老很重要的一个层面就是表现在经济供养上。目前,我国居民有基础养老金,有些地方还根据当地的发展水平设立了福利养老金,各地还有高龄老人津贴以及养老服务券等,这样一层一层加以递进,从而使养老保障机制不断得到完善。

  杜鹏教授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指出,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正在不断完善中。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就是要建立一个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要逐步缩小城乡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差距,这是一个进步的制度。

  在杜鹏教授看来,当前不论是农村还是城市里,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方面凸显出的问题也愈发地突出。最根本的现实就是,整个社会的生产、生活以及居住方式都发生了改变,子女们不可能延续过去那种生产和生活方式来支撑居家养老。现在的年轻人,工作和生活节奏都很快,很难有大把的时间和精力去料理老人的日常起居。还有就是,随着老年人年龄的增长以及自理能力的降低,给子女带来的压力也会显性地增加,对子女的承受能力也是一个考验。

  社区养老服务填补了老年人需求增长的“盲区”

  “老龄化是人类进步的一个标志,但是老龄化与个体承受是两个概念。”王广州博士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解释说,当全社会的结构变得很老,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数比例很高时,这就不仅是个人家庭的负担,也是整个社会的负担。当前,如何快速应对老龄化显得非常重要。不仅仅是每个家庭要应对老龄化,整个社会更要积极行动起来应对老龄化问题。

  王广州博士建议说,城市规划须及时做出反应,比如交通红绿灯的设置、地铁的换乘以及公共汽车上下车时间的设置等都要对老龄化因素有所考虑,各种城市设施的建设以及功能匹配等也要能够加以调整来适应老龄化的到来。

  杜鹏教授分析指出,当前,应该有社会养老服务的支持,才能填补老年人需求增长的一个空白。社区服务能够起到一种减压缓冲的功效,可以让子女有稍加喘息的时间,从而能支持子女继续发挥对父母的照料和精神慰藉。

  杜鹏教授表示,目前全国一些城市纷纷对社区养老服务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比如北京和上海等地陆续在社区尝试建立日间照料中心,一些大单位的机关食堂也开展为社区居民送餐服务,这些都极大改善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与此同时,在农村地区比如河北和吉林等地也都出现了一些养老幸福院,这些幸福院基本上都是利用闲置的校舍或是村委会办公场所来改扩建的,通常由外出打工人员集资建成。农村的老年人白天在养老幸福院里活动,晚上都各自回到家里,这种农村幸福院与城市里的社区有些类似,虽然不普遍但它代表的是一种发展模式。杜鹏教授分析说,社区养老服务过去开展的较少,但这两年大规模地开展,预计未来两三年,社区服务将是个很普遍的形式。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应对老龄化的一个有效措施

  每个人都会慢慢变老。值得关注的是,民间有一种“久病床前无孝子”的说法。

  杜鹏教授对此分析指出,当父母处于长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状态时就是对“养儿防老”的重大考验。当老年人子女数量减少、子女不在老人身边以及子女想照顾老人但却不能为老人提供专业照顾时,这都是值得考虑和担忧的。在这种情况下,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来说入住养老院就显得非常迫切。

  “下一步,支撑养老模式转变的是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杜鹏教授中肯地指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以算计“精到”著称的以色列首创的,上世纪90年代在德国和日本已经开始推行,这是应对人口老龄化非常有效的一个措施。2008年,韩国也开始推行这项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迫切需要立法,依靠法律来规定所有工作的人都要参加。比如,韩国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从工作人的工资中扣一部分钱出来,日本是40岁以上的人都要缴纳一定的长期护理保险费用,这样等到缴纳保险费用的人在65岁以上长期卧床不起需要人照料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就开始发挥功效了,用以支付相应的或者居家或者到养老机构的养老费用。

  “这样一来,通过国家强制实行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就使得老年人照料的负担与老年人子女数量多少以及子女是否在身边脱离开了。”杜鹏教授分析说,这是当前一个可以借鉴的发达国家的养老经验,特别是针对我国这样的大量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的国家而言,很多家庭会遇到子女出国或者与老人不在一个城市生活的客观现象。当前尤其要加快研究、探索和建立这种制度,如此才能破解老年人未来养老中仍然依赖子女的状况。

  尽管国内现在也有类似的商业护理保险,但是在杜鹏教授看来,商业护理保险与国家强制推行的长期护理保险有着明显的不同:商业护理保险更多体现的是一种到期支付,并不能与服务很好地结合。而国家推行的长期护理保险不仅强调保值和增值功能,还突出等人们变老时能够保证得到相应的服务。而人们退休时关注的恰恰不是那时候会得到多少钱,而是要确保得到一种长期照顾的服务体系。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众多专家呼吁建立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正处于“破冰状态”。来自全国人大内司委网站显示,一部关系1.85亿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今年6月26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该修订草案明确,国家逐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障制度。鼓励、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长期护理保险业务。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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