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老人乐享养老“私人定制”
作者:   来源: 大洋网  2018-09-13
 

  记者从佛山市民政局获悉,《佛山市养老服务对象评估工作实施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已经出台,旨在通过评估老人的服务需求,来帮助老年人“定制”个性化的服务,以此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老人过上更健康的生活。
  根据办法,评估对象是申请接受养老服务、入住养老机构或申领养老服务政府补贴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评估内容包括身份特征、身体状况、居住状况等。
  按照申请流程,评估申请应当坚持自愿原则,由老年人本人(申请人)或由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提交 《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申请表》及身份证、户口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佛山市最低生活保障临界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代为提出申请。
  根据办法,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符合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等7类服务对象评估费用按属地原则由各区财政负担;其他服务对象评估费用由评估对象自行支付。
  对于评估结果,可用于选择养老服务类型。如根据评估结果,分析老年人服务需求,确定安排居家养老、社区日间托老或机构养老,用于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
  此外,结果还可用于确定养老护理等级。养老机构应当将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入住、制定护理计划和风险防范的主要依据。经评估属于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可根据评估结果发放不同标准的养老服务补贴。同时,评估结果亦可作为对养老机构接收老年人入住给予运营补贴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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