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出台《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努力满足全社会不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提高全市社会养老服务水平,近日,蓬莱市出台《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意见》主要有以下亮点:
  一、目标更加明确。《意见》明确,要以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保障重点、适度普惠的原则,积极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创新发展模式,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全面构建与蓬莱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会为依托、机构为支撑,资金保障和服务保障相匹配,基本服务和选择性服务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到“十二五”末,全市要达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以上;新增机构养老服务床位1000张以上;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或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实现养老服务全覆盖;市区设立邻里养老互助点94个;在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或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实现养老服务逐步向农村延伸。
  二、任务更加具体。《意见》指出,今后的主要任务是,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各种形式的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学习、娱乐、健身的老年公寓、养老院,鼓励下岗、失业等人员创办护老院或护理中心等,开展多种老年护理服务,建成一批不同规模、不同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机构,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整合、盘活社区资源,加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为日常生活需要照料的老年人提供日托、膳食供应、生活照料、保健康复、健身娱乐和交通接送等服务,进一步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实施政府为城镇“三无”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低保老年人和“三老”(老烈属、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优抚对象购买服务,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服务企业和中介组织、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进一步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三、扶持力度更大。(一)资金扶持。主要包括四部分:一是建设补助。对于新建5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服务机构,将按每张床位4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改扩建及租赁用房5年(含)以上将给予每张床位2000元的建设补助。二是运营补贴。根据养老服务机构每年实际接收入住的本市户籍老人数量,给予运营补贴,具体标准为:自理类每人每月50元,介助类每人每月100元,介护类每人每月120元。三是对新改扩建的规模在300—750平方米、床位20张以上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将给予不低于30万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规模在750平方米以上、床位30张以上的,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给予一定资助。对正常经营达到一定规模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每年给予4万元的运营补助。四是对60 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的城镇“三无”(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老人、城镇低保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和“三老”(老烈属、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优抚对象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每月为每户提供政府购买服务一般不少于30小时,市财政按每人每小时6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在社区内老年人家中设立的“邻里养老互助点”,每处每年补助不低于1000元。(二)土地供应。《意见》明确,要优先保障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兴办的老年人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对于非营利性老年人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土地。采取有偿方式供应土地的,可以参照工业用地评估确定土地价格。(三)税费优惠。《意见》明确,要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收入,按有关规定免征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对其水、电、供暖、燃气和固定电话等费用,按照居民生活收费标准收取;数字(有线)电视收视费减半收取。各类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在申请消防、卫生防疫部门验审相关设施设备时,免交相关费用,并优先验审。(四)人才培训扶持。《意见》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引导和促进失业人员从事社会养老服务,并把从事养老服务业人员的技能培训纳入就业再就业技能培训整体规划。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五)信贷扶持。《意见》要求,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增加对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建设项目的信贷投入,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并提供优惠利率。对规模较大、前景较好、市场急需的养老服务项目,有关部门应给予优先立项、优先审批。对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军队退役人员、军人家属、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开办养老服务机构,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四、机制更加协调。民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强化对本辖区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及服务费用收支情况的日常监督和年度检查,建立对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的监管机制;市、镇街两级财政要逐步增加养老服务事业财政预算,形成相对稳定的财力投入增长机制。建立市、镇(街道)、村(居)三级养老服务组织网络,成立具有组织、指导、服务、评估、培训等功能的养老服务协会或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并配备一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养老服务管理体系。
  五、措施更加得力。《意见》要求,要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新建居民小区、旧城区(村)改造时,将养老服务设施作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统一规划,由规划部门负责落实选址。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通过新建、购买、租赁或者改扩建现有的老年服务(活动)中心、“星光老年之家”、老年公寓、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快解决养老服务设施缺乏问题,逐步完善养老服务设施。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机构养老服务队伍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进程,夯实养老服务的人才保障基础。
(来源:蓬莱市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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