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宁德市出台了《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意见首次明确指出,宁德市各级政府要采取政府扶持非营利性民营福利院补贴制度,给予50或100张床位以上的福利院一次性开办补助和床位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随着人口老龄化增长不断加速,为切实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缓解福利院床位紧张的状况,鼓励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增加床位数,宁德市今年首次明确提出对全市3家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采取政府补贴支持。据了解,宁德市非营利性民办养老院全市只有福安、屏南、寿宁三家,周宁养老院在建,每家福利院目前床位数约在80张左右。
意见规定,对自建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且床位数在100张以上的,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开办补助5000元;租用的用房,月租期在5年以上、核定床位数50张以上的,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开办补助2500元,分5年拨付。享受这些优惠的民办养老机构需坚持使用5年以上不改变用房用途,否则将收回补助。
以上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分别按照30%的比例给予补助,市民政局将会同各县(市、区)开办补助进行核实兑现。
对于全年每月入住率均达到60%以上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按年平均实际入住床位数和每床位不低于1000元标准给予床位运营补贴。所需资金由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50%,其余50%由当地财政资金安排。
据了解,该项补贴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来源:东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