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为每人每月105元
作者:   来源: 人民网  2018-09-26

  9月26日,本网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经江西省政府同意,江西省财政厅会同省人社厅正式印发文件,决定从2018年起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标后,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将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5元,增幅达到31%,全省财政为此增加支出约10亿元。
  据悉,此次调标分两个阶段实施。一是从2018年1月1日起,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18元,即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8元。目前,江西全省符合条件的待遇领取人员约490余万人,全年共需资金约9亿元,将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二是从2018年10月1日起,将全省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7元,即从每人每月98元提高到105元,今年共需增加3个月支出约1.04亿元,将全部由江西自筹,具体由省、县(市、区)财政按照6:4负担,即省级财政负担约6200万元,县、市(区)级财政负担约420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增加的基础养老金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各县(市、区)要按照确定的资金分担比例,将提标所需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严禁动用个人账户基金支付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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