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出台《加快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为扎实推进嘉兴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加强养老福利机构建设从而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时也为缓解逐年递增的老龄人口给社会带来的压力从而实现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嘉兴市政府经七届8次常务会讨论通过并与近日发文出台《嘉兴市加快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意见分九部分二十五项,内容涵盖工作目标、发展规划、服务水平、养老机构、养医结合、运行管理、政策扶持、队伍建设和组织领导等方面。

  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用地保障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为完成2015年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城市社区全覆盖、农村社区覆盖三分之一以上与每百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3张的目标,今后将采用政府划拨方式对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项目建设进行供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以硬性指标列入城市居住区配套用房,新建小区在交付时配套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达到每百户20平方米以上。通过落实加大财政投入、减免养老服务税收以及减免用水、用电、用气、收视费用等,全面做好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

  意见明确加大资金支持。市、县二级财政设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重点向农村倾斜。从2012年起,市财政对市本级用房自建、床位数达到20张及以上、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在省财政按照核定床位数补助的基础上,一次性给予每张床位5000元的补助;对租用房且租期3年以上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达到前述条件市财政按核定床位给予每张床位每年1000元补助,连续补3年。新建非营利性民办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的床位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20%;对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开展等级评定,经验收合格的5A、4A、3A级服务站分别给予一次性财政基础设施建设补助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营运正常的5A、4A、3A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每年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

  意见在要求夯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硬件基础的同时对于如何加强软件建设也提出要求。一要完成指导中心建设任务加快信息平台建设、健全养老服务评估、完善养老补贴制度。二要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机构安全管理完善政策性保险制度。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养老服务组织机构与护理员职业资格评定制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人员纳入政府公益性岗位开发,岗位人数按享受政府养老补助老人数的5:1设置,每个站点最少一名公益性岗位;到2015年90%以上的护理员实现持证上岗。
(来源:嘉兴市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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