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标准上调至168元/月
作者:   来源: 辽沈晚报  2018-10-10

  从2018年1月起,沈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14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68元。
  从9月份起按新标准发放,2018年1月至8月份提高部分将一并补发。各级人社、财政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银行等多家单位将密切配合,确保参保人员按时足额享受待遇。
  沈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包括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从今年1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调:从此前的每人每月7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88元。今年8月,辽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至每人每月108元,高于全国标准20元。
  辽宁省上一次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是在2014年7月1日,由每人每月70元上调至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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