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广虚拟养老院,满足老年群众需求,兰州市政府于近期下发了《兰州市虚拟养老院建设验收标准(试行)》,要求各县区政府要制定《虚拟养老院建设实施方案》,并设立专项启动资金进行建设。根据要求,近郊四区虚拟养老院建设要确保40万-60万元的启动资金,三县和红古区虚拟养老院建设要确保20万-60万元的启动资金。
为保证虚拟养老院规范建设,此次下发的《标准》要求各县区政府要有项目建设立项批复和建设资金运行保障机制;成立相应的服务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编制,近郊四区人员编制应达到4-6名,三县和红古区人员编制应达到2-4名;并配备相应的公益性岗位,岗位设置可根据各县区提供服务老年人数的需要自行设置;机构要正式挂牌,隶属县区民政局管理。
按照要求,虚拟养老院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场所各服务功能区要划分清晰。近郊四区虚拟养老院办公场地面积应不低于100平方米,三县和红古区虚拟养老院办公场地面积应不低于50平方米。在网络服务平台方面,建立指挥、服务、管理“三位一体”的网络信息平台,有网络接入、客服专线和电话,并确保呼叫指挥服务平台能正常运行。在确保启动资金的基础上,各县区还应将虚拟养老院后续政府补贴保障资金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
(来源:兰州晨报)